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附件1)。

可以去项城市人才网()上查一下。

第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5年3月1987日至3月3日之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考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职位概况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日期可延长至2023年2月65438+2月31日;同期中国(境)外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日期可适当放宽,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毕业证认证须在2023年2月31日前完成。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2年毕业生,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院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期毕业在国(境)外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2年内且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退役后1年内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为义务兵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7.除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及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生还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16),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期间或毕业后参军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五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市户口(不含苏州市大学生集体户口)。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不得聘用;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9月3日前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就业且服务未满三年的人员;

(4)2023年9月3日新录用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公务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按规定(含明确约定)不得辞退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9:00 1(周三)-3月3日16: 00(周五);(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9:00 1—65438+3月4日06:00;

3.陈述与答辩:3月1至3月5日9:00-16:00;

4.初步异议处理:3月9:00 1—65438+3月5日08:00;

5.付款确认:3月9:00 1—65438+3月6日02: 00。

(2)网上确认

1.考生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电话号码”一栏获取。

2.通过初审者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必须先缴费。未违反考试纪律的,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注册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职位已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外,报名费不予退还。

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或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供注册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报名信息,不得变更其他职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笔试比例为1:3。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或取消招聘岗位。

职位被取消的成功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逾期不改或举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3.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进行测试和聘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暂定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请于3月29日9: 00至3月30日24: 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31。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将自担风险。

如有变动,将提前在项城市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请成功应聘人员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

按照招聘岗位的类别,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每张试卷都是对应的。

职位类别请参考职位简介表中的“职位类别”。

经济类会计、审计岗位笔试试卷相同,统计与其他经济类岗位相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

3.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或退卷。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的50%设为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比例不足1: 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步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项城市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项城市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具体审核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见公告。

2.经复审,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真实,将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的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和其他排名靠前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公开,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进行补录。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项城市人才网()发布。

六、面试及总分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项城市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的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请见公告。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置60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最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为成绩相同者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在项城市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检查

1.体检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天)复试,体检机构直接当场(当天)复试;未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机构选择的另一家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暂不检查怀孕考生的x光等项目,待孕末完成体检。

2.合格人员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书面意见,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有递补,则在该岗位合格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就业后(自录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放弃就业资格者,不予顶替。

八。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项城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聘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因个人原因未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员工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专项监督热线为0512-85182009。

X.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职位简介;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政策咨询:0512-85182256、8518225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1: 30,13: 00-17: 00。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

附件2: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须知

附件3:2023年江苏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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