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不能接受曾经红极一时的谭坦交通的判决?
谭谭流量版权侵权,孰是孰非?为什么成都游的“合法维权”让各大网站怒不可遏?谭乔法律维权的困境提醒了内容创作者什么?透过《谭谭流量》,协作节目的版权归属问题值得所有内容创作者关注,公益节目的传播特性值得深入思考。
01圈外:公益普及节目中的“顶流网络名人”不管你有没有去过成都,都知道“上二仙桥,走成华大道”。“去二仙桥,走成华大道。”这句话源于谭谭流量的著名网络梗,通过二次创作在各大视频网站广为流传。《谭谈交通》节目中,主持人、交警队谭乔因违反交通法规被问及“出国一般”,被网友封为二仙桥大叔、傅贵大叔、邱琦大哥。节目中的许多采访和对话片段被广大网友誉为传统的“经典场景”,关于这类精彩片段的二次创作更是数不胜数。
这档于2005年至2017年在13开播的《古早味》交通出行普法节目,以幽默风趣的采访设计风格、朴实真实的节目内容、公平正义等最温暖的价值取向,赢得了广大观众和网友的喜爱,一直活跃在视频平台的二次创作区。交警队的,组织了几十年的计划,也被称为谭先生的网民。哔哩哔哩账号自2021开通以来,已拥有390多万粉丝,是法学教育领域名副其实的“顶级网络名人”。
然而,7月10日,谭乔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短视频,称其在哔哩哔哩个人账号发布的“谭谈交通”短视频被全方位撤回,他和众多二次创作者可能面临数千万元的高额赔偿。谭谭流量的版权归属问题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据了解,《坦坦的交通》是成都广播电台现代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栏目的栏目之一。由本站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打造,2005年开播。谭乔,前成都交警,是这个节目的主持人。2018,节目停播,但所有视频仍在网上广为传播,好评如潮。
大家要么是担心《快乐之源》的很多短视频以后会下线,要么是为“法律维权”成为某些公司价格垄断的工具而愤怒,要么是为陷入法律维权困境的谭乔而愤愤不平...紧紧围绕《谭谭交通》版权侵权问题展开的社会发展讨论,某种意义上延续了这个普法节目的社会意识形态——再普法教育,但这次是关于著作权法的。
02争议:谭谭流量版权归属尚无定论。消息在谭乔发布后,7月11日,成都电台授权四川盛骏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成都电台作为《谭谭交通》的著作权人,有权对《谭谭交通》所有未经许可在网上发布的视频进行合法维权,相关合法维权工作授权成都传播旅游文化。公司开展的合法维权工作仅针对公司未经同意和许可进行不合理盈利的经营主体,不针对其他人。
成都优树公司还向媒体出示了授权证书,确认成都电视台授予旅游公司《谭谈交通》所有作品的产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法律维权的权利。授权期限为20265438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授权区域为中国大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谭乔表示,在谭谈做流量的时候,他没有与其他个人或所有组织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谭谭流量哪个版权人,或者谁拥有什么比例的利益,需要权威机构评估。
各方各执一词,众多法律法规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和网友对《谭谭交通》的版权归属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部分网友全力支持谭乔,觉得成都游艺的行为违背了综艺节目公益教育和增加传播的初衷;谭乔作为《谭谭》中的交通之魂,应该是节目的作者之一。
《谭谭流量》版权归谁所有、谭乔是否属于表演者、综艺节目是否属于职务作品、成都电视台授权是否合法有效、传播公益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等法律专业问题,法律法规专业人士踊跃发言。当时争议没有定论。
现阶段,在《谭谭交通》著作权侵权案后的第一个案件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成都广播电台是涉案音像作品的作者,旅游公司经成都广播电台授权,在授权区域和授权期间享有包括《谭谭交通》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合法维权权在内的资产创造权,有权提起诉讼。”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回应了《谭谭交通》的著作权归属之争。
此外,疑似皮包公司的成都旅游公司也引发舆论关注。公开资料显示,成都优树公司成立于2065438+2008年3月。公司实收资本为零,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为零。截至目前,成都优树作为上诉人,涉及诉讼案件90余件,全部集中在今年,5月25日立案侦查59件。
众多知名网络平台,包括哔哩哔哩、抖音视频、百度搜索、咪咕、小红书等,已被成都优树起诉,案由均为损害作品信息内容网络传播权的纠纷。谭乔在微博中宣布,成都优树公司在获得《谭谭交通》版权后,将法律维权相关事宜转给另外两家企业,疑似“玩偶式”法律维权。
警钟:知识保护需要内容创作者“超前思考”。一方面被授权的电视节目公司依法维权,另一方面传播广泛的公益节目和二次元作品不得不下线。谭谭流量的版权侵权事件,也引起了人们对新闻媒体公益节目的盈利性和公益性的区分,以及法律法规在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规范使用之间的平衡。
13上线的《谭谭流量》,自发布以来一直受到观众和网友的喜爱,在视频平台上依然拥有众多“粉丝”。这也是受众和市场认可的优秀新闻媒体作品的表现。在爱情里,观众不希望广受好评的公益节目因为版权问题被迫下线,也不希望看到综艺节目的主创谭乔传播节目,二次创作被认定侵权。更不能接受一些公司通过在各大网站上撤下综艺节目,大量提起侵权诉讼来赚钱。
但在法国,新闻媒体综艺节目作品的版权评估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法规专业问题。对于网络媒体来说,特定的内容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依法维护综艺节目著作权是新闻媒体的基本民事权利,也有利于增强社会知识产权管理的集体意识。应该是对内容创作的身心健康和生态的保护。
成都电视台依规维护信息内容网络传播权,但主创人员谭乔却陷入“侵权”漩涡。这个案例再次生动地证实了知识产权的具体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深山律师告诉凤姐,运用司法手段调整内容创作的著作权,不仅有利于保护产权人的权利,也有利于促进商品的传播,尤其是公共作品的传播。鉴于内容创作以公益为目的的传播和二次创作,司法实践应留有余地。法院在评估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时,还需要关注侵权行为发生后产权人是否拒不履行职权、是否恶意诉讼等因素。
此外,谭谭流量不同的版权侵权问题,给内容创作者和机构提了个醒。在传播渠道丰富多样的当下,内容创作和传播必须“超前思考”,明确版权归属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长期为电视播出机构提供版权管理顾问和法律维权支持的北京嘉冠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晓渔建议,在综艺节目的制作播出活动中,应明确约定版权归属和版权开发的利益分配。以授权、合作等形式制作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一般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来确立成果的版权归属和后期开发设计的分配。
对于很多自制节目来说,一般需要邀请特邀嘉宾和临时参与者签署简短的文件来确定综艺节目的版权归属,获得综艺节目全媒体传播和二次开发的批准。针对起步阶段缺乏版权归属约定的综艺节目,在发展之前,通常会大力进行版权清理和确认,防止版权纠纷和发展障碍。仅此而已。如果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