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主要如下:
1.提出申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好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附图等部分申请文件,通过网络、窗口或邮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当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2.受理通知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将确定申请号和日期。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它将在两周左右发出申请受理通知;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拒收通知。
3.初审和公示:初审通过后,1个月左右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然后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后公示。
4.申请进入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随时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5.进入实质性考试。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审批流程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证书和材料,并提出申请。然后,相关部门在审查后发现发明专利符合要求时,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公告。然后由发明专利申请人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最后,如果符合要求,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通过审查后,他们将颁发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请求实质审查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