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茅田镇人去哪里离婚?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到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和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的军人,必须持有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