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宣城市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的材料为《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交接、保管及未了结法律事务报告》、《资产清算报告》等文件。申请时需要在市司法机关申请。关于宣城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材料的问题,下面由边肖网详细解答。一、宣城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材料1。清算公告;2.资产清算报告;3.律师事务所档案的移交、保管和未决法律事务的报告;4.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5.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原件、复印件、印章、签名和执业证书。二、宣城个体律师事务所注销流程1。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到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初审;2.申请人经市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后,向省司法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送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3.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作出决定,完成后交由窗口分发,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快递送达或在窗口领取。三。宣城市个体律师事务所注销程序《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 110.09修订)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变更、撤销原律师事务所或者新设律师事务所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和人员安排。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出现后,不得接受新业务。终止后,律师事务所应当向社会公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理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有关材料,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和清算义务的,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直接报请原审计机关予以撤销。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和合伙人承担。律师事务所被撤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册和事务所印章的移交和处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以上是边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安徽宣城办理个体律师事务所注销手续时,准备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如有其他需求,欢迎在线做一对一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