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费属于工资吗?

保密费属于工资。工资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基础。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的特殊地位,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给劳动者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现在企业在经营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企业会和员工签订保密合同,让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同时给员工相应的保密费。那么保密费包含在工资里吗?保密费不包括在工资里。

根据我们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工资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即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班工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加班费,以及津贴补贴、奖金等五部分。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下发的工资,所以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比如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劳动者在带薪停职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就是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下获得的工资,还有产假期间的工资,执行国家任务或者社会义务时支付的工资,以及一些额外的工资。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没有保密费的,所以保密费不计入工资,不属于工资。因此,需要企业和员工单独订立保密协议,保密费可由企业和员工协商。法律没有规定保密费的数额。当然,企业也可以要求员工履行保密义务,不需要支付保密费,只要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

简而言之,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不希望员工在离职后两年内在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关的工作,就应该重新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用当时员工与企业签订的保密合同中的保密费代替竞业限制的补偿。国家法律支持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承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

综上,保密费属于工资,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第四条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保密协议需要交保密费吗?

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