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创业推出哪些创业政策?
第一,创业培训政策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以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
2.在城镇登记失业并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以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营业场所政策
1.允许大学生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利用家庭住宅、出租房屋和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该县建立的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
第三,创业贷款政策
1,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者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金额一般为5-8万元。合伙实体或小企业吸收一定比例的创业者后,可按人均5万元计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在654.38+0万元以内。一年还本付息后,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2.贷款条款的要素
创业贷款申请人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3、贷款审批程序
(1)借款人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押清单或担保合同、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
(2)社区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街道(乡镇)社保中心推荐;
(3)街道(乡镇)社保中心初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就业局;
(4)县就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并将相关材料发送给承贷金融机构;
(5)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注明理由,并将资料返回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可以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抵押担保等手续,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实体或小企业可由其法定代表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创业贷款。
第四,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1.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和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登记、证照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
免费创业培训
就业促进厅厅长于告诉我们,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在建立创业培训体系,以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的需求,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于介绍,为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师资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培训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法上,采取案例分析、知识讲座、创业者陈述等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此外,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研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创业培训技术,如引进欧洲模拟公司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先设立经营场所。
于介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使用家庭住宅、出租房屋、临时商品房等。作为经营场所,从而尽可能降低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成本。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搞好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此外,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孵化器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于告诉我们,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毕业2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方面,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对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654.38+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当年地方财政部门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的增长和补偿情况,每年从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和小额贷款工作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等单位的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的奖励和补助。
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于说,创业的初始阶段往往是最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减免税政策。根据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费、证照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免收费的项目包括中央和地方。中央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含工商登记、变更登记、更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作费。
同时,免收的费用还包括税务机关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医学检查费和卫生许可证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费用;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其他与个体经营相关的登记、许可和管理费用。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登记、许可和管理类收费也相应减免。
大力减免营业税。
于告诉我们,为了鼓励更多的工人成为企业家,国家提高了所有个人纳税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同时,国家规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除。
此外,在《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新设立的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比例为20%。
于说,这些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家的关怀。在实践中,这些政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创业的成功率。
公务员鼓励创业的政策
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或“零折扣”
贷款优惠,发各种奖金;支付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一次性赔偿金;五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晋升和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在公职人员辞职“下海”浪潮高涨的当下,多地相继出台上述政策“红利”,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深圳的情况如何?记者昨日采访市人社局,该局回复称,目前深圳尚未出台任何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的政策。此外,市人社局尚未将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政策纳入制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