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法中版权电影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影视作品是复杂系统的智力创作工程,需要制片人、编剧、导演、摄影师、演员的通力合作。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师、作词人、作曲家等作家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与制片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剧本,音乐等等。在影视作品可以单独使用时,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师、作词人、作曲家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独立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