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西北二环58号,成立于6月1950。给大家分享几个福建省高院的工作报告,一起看看吧!

福建省高院工作报告1尊敬的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大会审议,并请CPPCC全体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主要工作2015

2015年,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关于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坚持依法办事。 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737件,审结636922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26.47%和18.40%。其中,省级法院受理10159件,审结7724件,同比上升46.30%和34.26%。

一是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加快新福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5.44万件,判处罪犯61.468人,民商事案件369968件,总标的额1.61.322亿元,行政案件6787件,非诉行政案件265438件+0.1.58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150788件,总金额124438+0亿元,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196件,减刑假释案件28502件。

努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恶势力犯罪、邪教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0297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18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充分发挥法治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85件。坚持宽严相济,判处各类犯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28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5438人,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参与禁毒斗争、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35件,加大惩治校园犯罪力度。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配合社区矫正,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和利益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53155件,标的额15365438+7900万元,同比上升20.78%和63.79%。努力确保我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审理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企业并购、股权转让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3769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急剧增多的情况,全省法院加强指导,各级法院通过设立金融审判庭或合议庭、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强化审判执行工作。* * *审结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65438件,标的额合计1070.5亿元,同比上升42.44%和82.88%,依法保障了金融安全。

强化涉台、生态、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职能。围绕我省发展优势,拓展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审结涉台案件2262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与高校建立台湾省法律认定研究平台,第二次入台后成功举办第七届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努力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先行,完善生态司法“九大机制”,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014件。去年,11,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我院设立了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研究基地,龙岩中院、漳州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分案执法实践基地,南平法院注重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配合自贸区建设需要,自贸区内设立了法院、法庭,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涉外、港澳、华侨、海上航运、铁路运输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案件8915件,开展“一带一路司法保护研究”审判理论重大课题研究。福州、平潭法院加强了对平潭开放开发和福州新区建设的服务保障,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支持推进国际商事调解仲裁和营商环境法治化。

必须通过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加强对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的司法保护,加大对涉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省法院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案件42208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4605件,赔偿总额25.98亿元。注重依法解决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审结16006件,同比上升11.25%。着力保障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审结不动产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案件17357件,加强扶贫开发司法支持和法律服务。探索实行轻微案件、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全省36家法院设立家事法庭或家事法庭,三明法院推进轻微案件综合法庭试点。制定实施反家暴行动计划,推进莆田法院反家暴联动机制。坚持以审带教,判处2134名未成年犯,封存轻罪记录,帮助其返校就业。加强对军队和“双联”的司法支持,审结涉军案件167件。

加大解决行政争议的力度。去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受理8352件,上升56.29%。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结国土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等案件4158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1.26%。推进行政机关清理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完善沟通、纠纷解决等机制,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制度。泉州中院通过听取专家意见促进行政纠纷解决。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赔偿请求人支付101838800元。

第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推进。去年9月,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福州、厦门、南平三市中级法院及所辖6个基层法院先行试点。按照法官员额比例,进行法官首次录用考试。推进法官职务等级改革,做好省以下法院单独职务序列相匹配的薪酬制度、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准备。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司法责任制和专业法官会议意见,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判管辖和责任,强化法官履职保障。全省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探索建立审判团队。去年9月起,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持案件211848。改革法律文书签发机制,促进审判责任落实。

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从去年5月1开始,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进行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当场立案330412件,当场立案率98.53%。自去年6月5438+00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选择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省内不同法院管辖的案件。

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自去年9月21起,部分行政案件实行全省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确保依法公正审判。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审结案件173537件。出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厦门中院、莆田中院被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国示范法院。省法院与13部门、行业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龙岩、宁德法院深入开展“不访”“不诉”建设,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全国10试点省份之一,决定在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参与、选任、退出和履职保障改革试点。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57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0.25%。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和处理程序。制定《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实施细则》,促进信访秩序规范化。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去年,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542件。

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一审、二审和简易程序刑事审判指南的出台,将有效发挥审判的作用。我们改进了复杂与简化分离的系统。全省法院69.95%的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全省基层法院审结1.51.565438民事小额诉讼案件,福州、厦门试点法院审结18案件2459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去年,各类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为98.89%。一审后,90.01%的当事人接受判决,二审后达到98.49%。

三、规范司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抓司法规范化建设。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诉讼程序,严格公正司法。去年7月,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题报告。抓好省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行使。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以信息化带动标准化,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基层基础中的融合应用。我省法院信息化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和案例指导制度。省级法院有31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完善二审、再审工作机制,强化审级监督,健全防止冤假错案机制。省级法院审结一审案件393,095件,二审案件36,873件;审结再审案件1187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113件。重点清理久拖不决的案件。一些大赦案件依法以安全稳妥的方式结案。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依法再审黄兴、绑架案、陈绑架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全省基层法院审结546371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85.78%,其中208个人民法院审结129633件。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保公正。利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诉讼指南、案件流程等34种司法信息。开展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设450个高清科技法庭和47个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实现每个法庭均可录像、在线观看。规范完善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系统,公布裁判文书336426份。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完善短信自动通知、公开查询等功能,为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节点信息219万余条,做到全程留痕。

创新和完善诉讼服务。依托信息技术优化便民服务,建设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络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我省“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加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场所、法官工作室和便民服务站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调解、信访管理信息平台、律师服务平台、智能诉讼辅助等。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达”诉讼服务平台、闽侯法院ITC司法自助终端、建瓯法院“P2P”点对点多元合作立案机制等受到群众欢迎。《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出台,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585.44万元,为1.4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2946.7万元。

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快银行信息化升级应用,全省法院网上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1.7亿元,查询房产、土地、矿产、车辆4051万件,扩大网上司法拍卖,1.799件交易金额39.49亿元。深化反规避、反干预、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4150人,督促37949人自动履行义务。漳州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三明法院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宁德法院将抵押贷款引入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推动执行工作创新规范。

增加用案例解释魔术的力量。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和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全省法院编制分发典型案例选编和司法品牌集,组织主题开放日450余场,新闻发布会123场。加强对案件形势和纠纷原因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司法意见建议。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厦门海事法院首次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

四是着力从严治院,严明作风纪律,提升队伍质量形象。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促进队伍素质、作风纪律和工作开展取得实效。坚持夯实基础,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学习教育会、每月思想作风分析会和“集中学习月”,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制定47条整改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不严不实问题”,深化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难三案”、“错拖不决”等问题。推进“比办案、比服务、比队伍、比实效”活动。省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了介绍。

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深入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四大人才工程”建设,促进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加强教育培训,全省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信息工作能力、新闻舆情应对等培训班23期,培训11300余人。推进高水平审判专业人才和法院智库建设,加快全省司法人才库建设。推进分步选拔、双向挂职锻炼和在职培训,“师徒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继续办好海西法官论坛、青年法官论坛,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 * *廉洁自律条例》《中国* * *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定防止干预案件的“两个实施细则”,完善法院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明察暗访,全年开展监督检查1200余次,强化执纪问责。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视。加大纪律审查和反腐惩治力度,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5起。

不断创新推进法院党的建设。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加机关党建”。召开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检讨会,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三项建设”,推动创建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文明号、妇女文明号、职工之家、综治平安号。省法院被评为全省第三轮首批“平安单位”。做好省法官协会、省女法官协会工作,开展福建法院成立65周年纪念活动。坚持典型引领,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和詹、先进事迹。全省208家法院和3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省法院等50所法学院获省级文明单位,4所法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获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行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国产党领导班子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专项监督,以同志身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委员会的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意见,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制定实施了《省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提案办理规定》、《省人大代表与CPPCC全委会联络规定》等。,省法院提出建议97条,其中省法院17条,代表委员建议被吸收、转化、落实。完善定向衔接、代表履职档案、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制度。,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平台、手机报等方式及时告知法院工作情况。,真诚为代表履职服务。去年6月5438+065438+10月,全省法院首次召开座谈会,督促和支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自觉接受CPPCC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有79项恢复省级法院成员的提议,包括8项省级法院成员的提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为民。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忠实履行职责,勤政敬业,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和奉献。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CPPCC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服务保障的司法能力水平仍有待提高。第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审判质量低,推理能力差。司法便民利民,审判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涉诉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亟待解决。三是部分干警缺乏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工作作风不正,裁判不公,办案不便宜,甚至违法违纪,受贿枉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项试点工作有待加大,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五是矛盾纠纷多发复杂,案件总量加速增长,案件数量少,法官办案超负荷。法院的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础基础都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和支持下,采取措施不断解决。

2016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 *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司法为民,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打造充满活力的机制、过硬的行业和* * *。

(一)依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发展。主动把握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妥善处理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金融借贷、新型城镇化等纠纷,依法化解各种矛盾和防范风险,加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推进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我省发展优势,创新推进涉台、生态、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海事等审判工作,为我自贸区建设和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推进社会治理,建设平安福建、法治福建。

(二)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织密基本民生司法保障网。加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司法服务保障,推进司法救助和挂钩帮扶,努力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跨域立案服务等便民措施,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优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重点开展涉诉信访和实施清案活动。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进“七五”普法实施。

(三)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级监督、案例指导和审判管理,统一司法标准。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做好向省人大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加快三公平台优化升级,推进网上办案全流程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案件信息标准体系,打造“阳光法院”和“智慧法院”。推进新型法官律师关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

(四)扎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完善立案登记制度,完善涉台、涉外、涉港澳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管辖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实质性改革。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执行信息公开、财产查询、司法拍卖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行律师代理制度。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家事审判、裁判文书解释等改革。总结提升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推进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品牌建设。

(5)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落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开展创新引领行动、典型引领行动和公信提升行动,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干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组长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实履行职责,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新福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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