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底薪!具体!
重庆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每月增加190元,自2011,1起执行。& lt/p & gt;具体调整标准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由原来的680元/月调整为8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调整为8.7元/小时;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16区县由560元/月调整为750元/月,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15个县(自治县)由原来的520元/月调整为710元/月。& lt/p & gt;调整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聘用的劳动者适用。& lt/p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