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法律分析: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管理公共事务、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规则一。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规则二。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管理公共事务、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规则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所涉及的数额、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涉嫌构成犯罪,必须依照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向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的追诉标准。 知识产权领域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案件事实,认为有合理的犯罪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取证以判断是否符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