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内部结构
1.协助委员会领导监督上级指示在本系统的执行情况。负责督办NPC代表的书面意见和CPPCC委员的提案。
2、负责起草内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委领导日常公务活动。
3.负责委员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重点专题会议的组织、会务及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区委区政府会议议题和汇报材料的提交。
4、负责公文的制度、流转和管理。负责佣金系统的信息管理。负责委托文件、档案和委托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佣金制度的保密工作。
5.负责委员会法制、法律事务、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日常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委员会制预算、决算和政府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日常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资产和车辆管理、行政后勤事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困难的委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人事部门
1,负责委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班子及成员干部考核、选拔、任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后备干部的建设计划和培养措施。
2、负责党委会会议及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委员会系统的宣传、统战、宗教、侨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全委系统的纪律检查、行政(效能)监督、目标管理、政风行风建设,受理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投诉、来访和调查工作。
4.负责委系统干部培训和引进人才培训;负责委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委系统出国干部政审的初审。
5.负责委员会系统的组织建设和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负责委系统的人事和公务员管理;负责佣金系统的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负责委系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负责委系统的计划生育和献血管理工作。
6、负责军转干部、军属和退伍军人安置委员会的工作。
7.负责委系统离退休(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关工委系统的残疾人和老龄工作;负责扶贫、慈善和红十字捐赠工作。
8.负责纪检组、监察室、基层党委、政府党委的日常事务。
9.协助党委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的组织建设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发展司
1.负责组织编制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中长期总体规划和新区现代商务区发展专项规划,统筹编制新区招商引资、贸易发展、市场建设、旅游和商务发展等发展规划。
2、负责研究新业态改革开放相关问题;制定推进商事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3.牵头开展新区商务领域经济运行综合分析、预警和预测,调研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
4.负责组织新区商务发展政策研究,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情况,牵头制定新区商务领域行业导向目录。
5、负责牵头组织新商务区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等跨办公、新兴产业领域前期专项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新区对外业务宣传和交流的归口管理。
7.负责起草新区业务发展和改革的综合性文稿;负责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文稿。
8.负责组织新区商务信息的汇总,重要信息的汇总和报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投资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对外开放和吸引国内投资的政策、法规;围绕新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的发展要求,统筹新区国内招商规划和重大招商活动,统筹各开发区、各镇国内招商工作。
2、负责新区引进内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建立新区重点内资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为新区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奖励工作提供数据。
3、负责新区国内投资政策的宣传,建立与国企(央企)和民企的联系渠道,承担各省市投资机构和重要投资者的接待工作。
4、负责国内大型企业总部的认定。
5.负责新区国内招商引资和投资合作项目的推介、谈判和协调;推行“一门审批服务”,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项目开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做好业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投资运营阶段的相关需求。
6.协助具体承办国内投资促进会、研讨会、博览会和商务代表团。
7.协助研究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或城市之间的投资产业战略;促进新区企业内资的提供、协调和服务。
8.负责新区企业社会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评价、沟通等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动词 (verb的缩写)投资促进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新区投资环境的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措施。
2、参与制定本地区对外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新区引进外资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和总结;负责新区外商投资活动的规划和实施;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宣传材料的编写;负责指导新区开发区和镇外资的引进、审批和服务工作。
3.依法审批新区内不受限制和限额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初审、转让给新区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超出限制类别和限额的;依法受理和审批新区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变更;依法审批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变更事项。
4、负责新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免税额度内自用设备的初审;负责审批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负责建立新区重大外资项目库;负责新区重大外资项目的推进、协调和服务;
6、负责新年度新批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和分析。
7.依法检查、指导和监督新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
8.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续服务。
9.负责联系和指导新区驻日本经济贸易办事处的招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及物动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对外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贸易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措施;负责组织新区综合改革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负责新区外贸和口岸的统计、分析、预测和预警;负责落实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联络制度,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统筹区域口岸通关和贸易平台建设,提高区域贸易便利化程度。
3、负责组织新区企业在境外举办或参加相关贸易和展览活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综合性、专业性博览会。
4、负责审核新区企业申报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及资金拨付;负责审核新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5、负责辖区内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加工贸易后续服务的协调,以及加工贸易政策的研究和统计分析。
6.负责新区的对外经济合作;负责新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工程和招标的初审;负责指导和推动新区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境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牵头保护新区企业外派员工和外派劳务的权益;负责新区对外援助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新区企业出口反倾销和反补贴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实施相关反垄断法律法规,参与重大对外贸易纠纷的调解,负责新区对外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工作。
8.负责委员会系统商务外事管理(不含引智培训)。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商业办公室
1.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区近期、中期和远期商业发展规划,包括产业规划和网络布局规划;负责大型商业设施(购物中心、综合商店、专业店等)的空间布局。),以及商业用地出让前期的规划管控工作,优化整体商业布局。
3.推进实施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圈、区域商业中心(新城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四个层次的商业规划布局;统筹重点商业项目,推进重点区域商业设施建设,优化商业结构,提升商业能级,完善城市综合功能。
4.根据商务规划布局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新区商务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商务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5.监测新区商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和对策研究;建立和维护商业信息系统;负责信息发布、信息预警和信息引导。
6.负责新区业务的整体形象策划和对外宣传推广;负责组织、策划、协调重大商业活动,推进特色商业街和社区商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商业、旅游、文化协调发展。
7.负责推动新兴商业业态,促进流通领域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品牌授权、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模式发展。
8.负责新区重点商业区域和重点商业行业管理,推进商业节能降耗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市场部(食品部)
1,结合新区实际,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组织编制新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社区商业必备业态、农贸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
3.参与新区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市场供应。联系并指导新区酒类专卖局和WFP(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
4.制定相应政策,推进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牵头推进电子商务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对电子商务市场进行监管。
5.负责社区必要的商业业态和大卖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行业管理。保证清真食品的供应。负责生猪屠宰的监管。
6、履行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新区商业贸易品牌的建设、推广、宣传和保护。指导商业服务业质量管理,推进商业服务企业标准化服务和商业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行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旅游办公室
1,贯彻国家和市有关旅游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新区旅游业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措施。
2、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负责新区重大旅游项目的布局和招商工作;负责新区旅游环境优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旅游新城的形象策划和整体推广。
5.负责组织、规划和协调新区重大旅游节事和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
6、负责旅游业的管理和规范,开发新的旅游市场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对新区旅游饭店的新建、改扩建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委托审批和监督国内旅行社的设立;配合州、市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景区(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7、负责旅游行业的动态信息和统计分析。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X.服务业发展部(展览办公室)
1,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服务业招商工作,跟踪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
2、负责制定新型会展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在新区举行的重大展览活动;负责协调新区的展会秩序;负责推动和协调新区会展设施和内外功能的建设;负责对相关中介机构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推动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参与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搭建物流服务平台,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
4.负责制定新区服务外包发展规划、配套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机构的培训和认可工作。
5.负责推动新区商务服务业、创意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参与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参与审核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6.负责制定新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服务贸易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多边和双边服务贸易促进交流活动。
7.负责新区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统计、分析、预测和预警;负责落实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联络员制度;负责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