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惠企政策的退出
主要包括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以东莞为例,加快落实国家和省社保优惠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除中小企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企业享受减免;2020年2月至4月的大型企业,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减半征收。
实施国家减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纳税人因疫情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按规定权限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应当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扩展数据:
疫情受益企业相关要求规定:
1.便利退(免)税,规范口岸检验检疫收费。发挥跨境贸易融资平台作用,设立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绿色通道”。
2.海关部门对企业急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实行快速验放,减少先进认证企业现场查验批次,对跨境电商免检车辆实行24小时智能通关,提高跨境电商车辆验放效率。积极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法定条件的快速办理减免税手续。
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落实惠企政策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