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
昆明商标侵权诉讼的主要流程
商标诉讼的基本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较大城市的1-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货物存放地、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交纳费用后立案。
3.法院受理后,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在15日内回复。
4.交换证据。
如果商标所有人觉得有必要在诉讼前保全侵权人侵权的证据,需要提交证据保全申请。权利人提供主体资格文件、权利证书、被侵权产品以及侵权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等。
5.举行审判。
如果是驰名商标,需要有驰名商标证明。
6.合议庭作出合议裁定,不服裁定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商标诉讼注意事项:合议庭作出合议决定,不服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
3.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理。
综上所述,由于商标不像我们平时可以触摸到的有形财产,我们可以通过表面的审查来判断其是否被侵权,所以当商标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只能要求法官根据相关事实和商标法做出适当的判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做的就是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