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外开放,我国政府采取了哪些重大措施?

第一,在扩大内需的同时,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

1998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困难局面,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及时果断地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我们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成功稳定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世界贸易和投资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大幅波动的形势下,果断采取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扩大出口的政策措施,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确立了贸易大国地位,国际竞争力迅速提高。

1.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降低国际市场风险。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前提下,各国经济之间的关联性越来越强,一个国家的经济危机或变化很可能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灾难。在世界政治经济不确定性增加、世界市场瞬息万变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在1992中提出了一项重要战略,即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减少或避免世界不确定性对我国出口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1998以来的五年,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推进。在巩固和发展美、日、欧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了俄罗斯、印度、非洲、拉美、中东等潜在市场,同时注重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对美国和日本的出口分别从1997年的6543.8亿美元和326.9亿美元和3654.38亿美元和8.2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699.5亿美元和484.4亿美元。对俄罗斯和印度的进出口总额分别从1997年的6543.8+2亿美元和6543.8+8.3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6543.8+9.3亿美元和49.4亿美元。中国进出口商品市场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1980年,出口或进口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有29个,到2001年,出口或进口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上升到86个和67个。2002年,中国出口商品的国别(地区)中,美国占21.5%,香港占18%,日本占14.9%,欧盟占14.8%,东盟占7.2%,韩国占4.8%,台湾省占2%,澳大利亚占65438%。除加拿大外,与10个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85.2%。

2.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了第一次根本性转变,即从初级产品出口向成品出口转变。近10年来,特别是1998以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一是继续下大力气搞好机电产品出口。制定政策,将机械设备、电器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农业机械提高到13%。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研发费用年均增长率在10%以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积极鼓励机电出口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和安全认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扩大名牌机电产品市场份额,促进大型成套设备、通信和电子产品出口。二是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全面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三是加大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抓好重要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及农产品的深度开发,提升我国出口传统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以质取胜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中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商品正从粗加工、低附加值产品向深加工、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转变。机电产品已连续九年成为中国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2002年机电产品出口为654.38+0570.8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从654.38+0997上升到48.2%,对当年整体出口增长的贡献率为64.4%。高新技术产品成为新的出口增长点,保持年均25%以上的增长速度,出口商品比重由1997的8.9%提高到20.8%。传统商品出口趋势明显。2002年,服装出口465438美元+065438美元+0.9亿美元,纺织纱线、面料及制品出口205.8亿美元,鞋类出口65438美元+0.9亿美元,塑料制品出口60.5亿美元,玩具出口55.7亿美元,分别为65438美元+0.997美元。中国的实际和潜在比较优势正在转化为竞争优势,连续多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服装、鞋、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近年来,手机、CD机、显示器、空调、集装箱、光学元件、电动工具、小家电等机电产品出口也上升到世界第一。彩电、摩托车等商品出口居世界第二位。

3.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促进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多元化,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一是完善了市场准入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经贸经营权,逐步实现进出口经营资格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在对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商业企业、科研院所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民营企业授予进出口经营权的基础上,进出口经营权管理措施与国际接轨。目前,内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外经企业、生产型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数量。)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从90年代初的6000多家增加到6万多家,初步形成了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贸大格局。第二,继续推进外贸管理体制和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完成外经贸部门与直属企业脱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着力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外贸运行监测体系、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国际收支预警机制和产业救济保护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对外经济贸易体系。加大通关作业改革力度,稳步推进“快速通关”、“便捷通关”、“无纸化通关”、“网络化监管”等各项配套改革。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外汇收支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与银行、海关等部门的联网,提高外汇管理水平。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更好的环境。大力推进中介组织改革,强化行业自律机制,拓展中介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信息、服务、协调、应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贸易方式多样化。中国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边境贸易保持快速发展。2002年,我国一般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1.8%,加工贸易出口占55.3%,边境贸易和其他贸易出口占2.9%。同时,越来越多来自中国的商品进入跨国连锁经营网络。2002年,跨国零售集团在华采购商人数达到300多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0%以上。电子商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我国40%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开展了电子商务,提高了进出口的速度、效率和质量。

4.采用国际规则,适时出台鼓励出口的政策,调动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在1998。当年下半年,中国外贸出口出现了近20年来的负增长。1998年的出口增速从1997年的21%突然下降到0.5%,影响当年经济增长约2个百分点。中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仍然相对较差。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们在扩大内需的同时,加大了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五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政策文件100多份,是改革开放以来政策出台最多的时期。一是人民币不贬值,出口退税率大幅提高。综合退税率由8.2%提高到15.2%,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规模大、信誉好的重点出口企业优先给予出口退税。从2001开始,1994之前成立的“外资企业”也开始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五年累计退税4000多亿元。二是加强对出口企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积极扩大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运用多种信贷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高新技术产品的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设立了5亿元专项资金,并给予贴息支持。此基金每年由中央发展基金10%补充。第三,在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下,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作用。第四,严厉打击走私、套汇等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外贸市场秩序。这些政策对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述举措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中国从应对国际环境的薄弱能力转变为抵御国际风险的日益强大的能力。2001面对世界经济减速、主要贸易伙伴经济下滑、国际市场持续萎缩和美国“9.11”影响的严峻外部环境,对外贸易不仅没有放缓,反而比2000年出口增长了6.8%,从197位世界排名10位。我国外贸国际依存度已接近50%,其中出口达到25%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从1980到2000年,中国对全球贸易和服务增长的贡献率为6.9%,位居世界第二(美国为14.4%,日本为4.7%)。对世界GDP增长的贡献率也仅次于美国,达到14%(美国20.7%,日本7%)。2002年全国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净入库2590.6亿元,1998以来的5年间,海关征收的税收净入库近1万亿元。中国的外汇储备从1997年的65438+13989亿美元增加到2002年底的2864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

第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提升吸收外资综合竞争力。

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根据国际资本流动的新特点,我们抓住机遇,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利用外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1.引导对外投资方向,努力提高对外投资质量。把利用外资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西部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通知》,颁布了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若干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计委发布了“十五”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规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引导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环保产业和国家鼓励的外向型产业。鼓励外商引进、开发和创新技术,兴办资本密集型项目,兴办更多先进技术型项目,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本地化,鼓励中小企业支持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努力为中西部地区扩大吸收外资创造条件,不断放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国内融资条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政策倾斜。促进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牧产品加工等科技项目。鼓励外商参与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其配套工程。鼓励在沿海地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再投资。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多种方式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形成新的优势产业和企业。重点引进先进技术、现代管理经验、现代市场运作模式和专业化人才。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大大加快了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的速度。2001年,42%的外资企业使用了其母公司最先进的技术,这一比例从2002年开始提高到70%以上。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约占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申请专利总数的2/3。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全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65%和80%,促进了中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

2.逐步开辟利用外资的新领域,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对外承诺,结合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发展水平,有步骤地推进金融、保险、证券、电信、流通、外贸、旅游、会计、律师、医疗、教育、交通、现代物流等服务领域的开放。在金融保险领域,逐步取消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服务对象和地区方面的限制,适时推进外资参与国内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保险公司引进外资。截至2002年10年末,在华经营的外资银行有181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有53家。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和武汉向外资银行开放了人民币业务。在流通领域,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逐步增加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企业,允许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包括专业的批发、零售和维修服务体系。据调查,全球最大的50家零售企业中,有70%已经登陆中国。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Puls Matt、伊藤洋华堂、欧尚等跨国零售企业都加快了在中国市场的投资扩张。其他服务领域的开放也在加快。目前我国实际吸收外资的行业分布为:第一产业1.9%,第二产业63.3%,第三产业34.8%(2006年29.2%,5438+0),服务业成为外资热点。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更多商机,扩大了对外投资规模。1998至2002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261亿元,超过1979-1997之和。2000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FDI)为1.492亿美元,2006年5438+0,下降到7350亿美元,为30年来最大降幅。2002年进一步下降到5340亿美元,比2001年下降了27%。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吸收外资连续九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2年达到527亿美元,同比增长12.51%,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目的地国。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24196家,合同外资金额8280.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79.66亿美元。

3.积极探索对外投资的新途径,不断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适应国际跨国投资的新特点和新趋势,积极探索收购、兼并、投资基金、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吸引外资的新途径,继续鼓励和扩大以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对外投资基础设施,继续以合作、合资、国际租赁、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等方式利用外资。稳步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进外资,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推动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鼓励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对外合资合作,发展配套产业,进入国际配套采购网络。选择一批已完成公司制改制或重组过程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有计划地向外商出售部分股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必须由中方控股外,其他企业可以由外方控股。为规范和推广新的投资方式,国务院有关部委先后颁布了《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和处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暂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多渠道、多形式利用外资的格局已经形成。外商投资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的52%,工业增加值占中国工业增加值的25%,税收占中国税收的20%,为近2300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占全国城镇劳动人口的10%。

4.鼓励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高跨国公司投资比重。加大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将其制造基地、R&D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转移到中国,加快建立国际出口采购中心,推动跨国公司将中国融入全球生产和采购链。鼓励跨国公司通过转让股份、买断资产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向国有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鼓励跨国公司投资改造传统农业,通过合资合作建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石化、化工、建材等基础产业,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中西部地区。500强跨国公司中,在华投资超过400家,设立投资公司300家,设立R&D中心400多家,其中设立独立R&D机构150多家。R&D中心开始为全球制造系统开发新产品,为中国市场开发改良的专利技术。那些在中国大量投资并在中国市场占有很高份额的跨国公司增加了在中国的投资。汽车、大型IT项目、大型石化项目、手机、制药、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领域成为跨国公司投资最多的领域。根据全球战略的需要,跨国公司正在进一步调整其在中国的经营战略或策略,使其在中国的投资项目系统化,投资区域集中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管理体系一体化。世界500强企业在华投资项目数量已达2519。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制成品制造基地。2001,制成品出口占全球7.5%。

5.应努力改善外国投资环境,增加政策透明度。特别是投资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这是增强外资吸引力的根本和有效措施。一是全面清理外资法律法规,使吸引外资政策符合透明原则。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了2300多件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其中废止850件,修改325件。当地政府也根据国务院要求开展了相关清理工作。与此同时,颁布和完善了一系列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电影院管理暂行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批服务贸易领域吸引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审批制度;简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审批,减少随意性,减少管理层级,改进外资项目审批方式;注意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三是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余额限制、“本地含量”、出口实绩要求和生产计划备案规定,逐步统一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率,取消了各种歧视性政策和差别待遇,加大了对外资企业的财政支持。保护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采用现代电子技术,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第三,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政府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必须在“引进来”的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战略。

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发挥比较优势,促进我国技术、设备、商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多种经济技术合作,更多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调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中国的海外投资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截至2002年底,中国已设立境外企业6960家,协议投资总额6543.8+037.8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93.4亿美元。中国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中石油、中石化、华远、海尔、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华为等一批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海外投资的重点正从香港、澳门、中东、北美等少数地区向亚太、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转移,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2.逐步拓宽境外投资领域,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开拓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企业从最初从事进出口贸易、餐饮和劳务承包发展到投资办厂、境外加工装配、境外资源开发、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立境外R&D中心、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供境外咨询服务、对外农业合作、卫星通信等诸多领域。跨国经营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并购、技术转让等形式进行,涉及行业包括贸易、工业、农业、资源开发、交通运输、旅游、咨询、承包劳务等。特别是在开发利用国外油气、铁矿石、森林等资源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如中石油海外开发的油田产原油1623万吨,超过国内第三大油田的产量。2001年,中俄签署了从俄罗斯到中国的石油管道协议,中国将参与俄罗斯油田的开发。中信集团、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林业集团也投资了非洲、南美、新西兰和俄罗斯的林业发展项目。

3.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发展,加大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对外设计咨询、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以成套设备、技术和服务出口的总承包项目、大型项目和总承包项目为重点,推动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向规模化、等级化发展。鼓励企业逐步由分包向施工总承包和“咨询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承包模式转变,项目管理模式逐步向项目管理、BOT等高层次项目发展。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147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272亿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合同额295.2亿美元,营业额237.6亿美元,外派人员273.4万人。目前,中国已有39家企业进入《工程新闻-记录》杂志评选的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名单,11家企业进入国际工程咨询设计师200强。中建、港湾、中油国际、机械装备、上海建工等大型专业工程公司均进入世界10强。

4.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一,制定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促进措施。设立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专项基金、对外承包工程专项基金、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充分发挥商业贷款、优惠贷款、无息贷款和发展援助的作用,鼓励企业对外承包资本和大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和利用国际商业贷款增资。二是加强信息和政策服务,引导企业选择目标市场和项目。充分发挥驻外商务机构、商业同业公会和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金融、知识产权和认证服务。加快建立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拓展信息采集渠道,为企业提供境外营商环境、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质等信息。三是建立保障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加强多边和双边经贸磋商,减少和消除各种对外贸易壁垒。加强领事保护,制定境外企业和人员领事保护实施办法,维护境外企业和人员在华合法权益。

经过15年的努力,中国于2006年2月20日加入了世贸组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和国内进一步改革开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一年多来,中国在履行承诺的同时,开始运用权利,化挑战为机遇,积极参与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成员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本担心的农产品、汽车、服务业并没有被赶超,反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实现了平稳运行。积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技术标准等世贸组织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国内市场按照入世承诺有序开放,对外资的限制正在逐步取消。在降低关税的同时,非关税壁垒也大幅减少。加入世贸组织使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一个更加开放、充满经济活力和投资机会的国家正在世界上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