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书(相关产品);
5.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8.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报告;
9.安全管理体系目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购销安全管理制度等22至27项制度(看是否有相应的易制毒、涉爆物品管控增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的准备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的文件和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培训证明;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登记表(复印件)。
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应当向区安监局行政许可科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变更营业执照文件及变更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复印件(复印件);
3.变更后的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变更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为企业,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营业和储存场所、设施和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和《石油库设计规范》。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五)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