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如何互查对方财产

法律分析:1。如果夫妻双方仍共同生活,可以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找到对方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制相关财产或号码。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账号,但知道在哪家银行开户,一般可以查到储蓄信息。

查找存款:(1)可在相关方签订的合同中查找,也可在信函、传真及相关文件中查找;(2)可以去当地银行调查;(3)根据被执行人缴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其账号。(4)到工商局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账号。

2.由于我国法律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不允许调查私人财产。只有公安、法院等法定职能部门有权调查个人财产,尤其是私人银行账户。

如果需要通过正当渠道,可以通过法院下达的调查令,或者在离婚时申请法院调查。但在一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法院签发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所以只能选择申请法院调查。

3.动产的搜查,多以机动车为主。被执行人有无车辆,车辆状况如何,只要去相关部门查询就一目了然。寻找房产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因为房产也需要登记,所以更容易找到房产。

4.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也可以是强制执行的对象。一般来说,这方面的详细信息是通过查阅证书和著作以及必要时向国家专利局和商标局查询来获得的。当然,知识产权只有依法拍卖出售后才能具体实施。、

5.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分得的红利或者奖金已经到期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由有关企业支付给被执行人,并可以要求有关企业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冻结预期收入,并禁止被执行人提取,禁止相关企业在到期后支付给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