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科技局是什么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卫[2000]271号)和《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06 5438+0]12号),淄博科学。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功能调整
1、市级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和星火、科技成果推广的一般项目管理,指导科技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交给县级政府、直辖市有关部门或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和推广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4)合理分配科技经费;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科技经费、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预算和决算。
(五)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和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科技创新项目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发展风险基金的归口管理。
(六)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并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成果推广计划;指导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工作;负责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管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七)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医药卫生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生物、农业领域高技术研发计划和农业良种工程计划。
(八)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和组织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条款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审核新建和调整后的科研机构;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
(十一)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管理;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全市科学普及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员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