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恶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也需要承担惩罚性责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与一般知识产权相比,商业秘密有其特殊性。一般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有不特定人都有不实施的义务;商业秘密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第三方可以善意实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如自行研究、逆向工程等。不特定公众并不承担不实施的义务,只是因为不知道而无法实施。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

第十七条

对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法

第123条明确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

第五百零一条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