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商务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策的监督;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新闻发布、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稳定、机关安全、接待、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建议和CPPCC的提案;负责管理外贸大厦服务办公室和Xi安电子商务管理中心。
(2)组织人事部门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因私出国管理、出国人员政审、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机关及下属单位;承担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和任免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评价;负责管理Xi安国际经济贸易人才培训中心。
(3)政策法规司
制定全市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政策咨询;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研究、分析我市商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助商务部门调查本市经营者集中案件等反垄断工作;负责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证书的办理。
(4)财务部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服务业发展资金、外贸业务资金和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5)市场秩序司
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全市商业信用建设,引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对生产资料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再生资源、废旧金属、煤炭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市场体系建设部
组织制定和完善规范全市市场体系的政策;拟订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和规范全市零售企业的促销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重点项目的协调和实施;负责农商对接、“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和“千村千镇”市场建设。
(7)商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商业服务业(含餐饮业和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模式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和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商品流通、餐饮业和服务业的规范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质量、技术标准、评价等级和技术资质验证。贯彻国家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措施,在商务领域贯彻执行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则,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负责行业内四个城市的联合创建。
(8)市场运行调节办公室
监测市场运行、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日市场供应和商品安排;负责肉、糖、蔬菜、茶叶、小包装食品等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节;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改造;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工作。
(9)对外贸易办公室
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管理,推广各种新型贸易方式;制定年度进出口控制目标,监督管理进出口计划和外汇计划;负责出口商品的商标和广告;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统计、分析和监测;负责处理与WTO规则相关的衔接工作。
(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兴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和国际招标;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的政策、目录和法规;指导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境外展览。
(Xi)服务贸易办公室
落实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服务贸易、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的开发项目管理;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和软件出口、服务外包行业统计;承担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外国投资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和分支机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资的统计工作。
(十三)国际经济合作办公室
依法管理和监督本市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查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负责境外劳务人员和境外员工的权益保护;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多边和双边发展合作业务;负责因公出国商务代表团的审核、上报及相关监管。
(十四)投资规划与区域经济合作司。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和论证;负责投资促进项目库和投资环境评价体系的建设;负责与中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与国内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有关的活动;负责Xi对外经济贸易代表机构的登记、联络和服务工作。
(15)国际投资促进办公室(台港澳投资促进办公室)
负责海外招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开发、包装和推广,参与境外投资项目商业计划书的审批;负责与境外投资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境外投资活动和跟踪服务,促进境外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台港澳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负责相关经贸交流合作。
(16)国内投资促进办公室
负责国内投资促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内投资项目的开发、包装和推广,参与国内投资项目商业计划书的审批;组织国内投资促进活动和跟踪服务,促进国内投资促进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内资的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消费品展览会和国内投资促进活动。
(17)港务局
贯彻执行港口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港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港口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和督促港口单位改善投资环境;负责全市电子口岸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负责港口业务的统计和分析。
(十八)退休人员服务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党的机关按照党章的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