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土地改革的 试点都是哪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昨天下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试点县级行政区域,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规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对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的退出、转让机制。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

天津市蓟县

河北省定州市

山西省泽州县

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

辽宁省海城市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黑龙江省安达市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浙江省义乌市

浙江省德清县

安徽省金寨县

福建省晋江市

江西省余江县

山东省禹城市

河南省长垣县

湖北省宜城市

湖南省浏阳市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海南省文昌市

重庆市大足区

四川省郫县

四川省泸县

贵州省湄潭县

云南省大理市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甘肃省陇西县

青海省湟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