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土地改革的 试点都是哪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昨天下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试点县级行政区域,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规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对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的退出、转让机制。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
天津市蓟县
河北省定州市
山西省泽州县
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
辽宁省海城市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黑龙江省安达市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浙江省义乌市
浙江省德清县
安徽省金寨县
福建省晋江市
江西省余江县
山东省禹城市
河南省长垣县
湖北省宜城市
湖南省浏阳市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海南省文昌市
重庆市大足区
四川省郫县
四川省泸县
贵州省湄潭县
云南省大理市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甘肃省陇西县
青海省湟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