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技术调查干事制度
全面实施技术调查干事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的意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人员在有效认定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0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人员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审理技术知识产权案件的人民法院将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
《规定》第***15条根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年来开展技术调查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界定了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的身份,规定了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程序、职责、效力和法律责任。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人员参加诉讼活动。技术侦查人员参与诉讼活动,应当参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关于其他人员回避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规定》根据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特点,针对审判过程中的庭前准备、调查取证、检查保全、审理评估等主要环节,对技术调查人员参与诉讼活动的具体职责和程序给予指导。关于技术调查意见的效力,规定强调,技术调查意见可以作为合议庭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依据,合议庭对技术事实的认定依法承担责任。为了强化技术调查人员的责任,《规定》还对故意出具虚假技术调查意见的技术调查人员的责任追究作出了相关规定。?
《规定》的出台,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意见》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人员制度,推进技术调查人员队伍建设,有效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