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为什么这么严?

因为对通过海关的货物进行严格检查是海关的正常工作。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在守着国门。什么样的货物可以进入我国,什么样的货物不能进入我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海关应该做的是依法严格执法。

福州海关权责清单

一.一般原则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三个界定”,福州海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按照分工实施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负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实施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三)负责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实施进出口商品分类、价格评估、原产地、减免税管理,依法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关税措施。

(四)实施查验、报关管理、信用管理和海关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

(五)开展反走私工作,依法查处走私违法案件,负责所辖走私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组织实施海关管理中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工作。

(六)负责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海关统计信息,提供统计服务,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工作。

(七)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海关职责,承担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福州海关具体行使以下权利和职责。

二。权利和义务声明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

(4)行政征用

(五)行政确认

(六)行政检查

(七)行政奖励

(八)海关事务担保

(9)海关统计

(十)其他

三。补充条款

(一)总则规定福州海关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未纳入具体权责事项的,福州海关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三个界定”全面、正确履行相关职责。

(二)对所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相关权责清单,另行制定公布。

(三)未按照权责清单正确履行职责,发生责任追究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法律法规,福州海关按规定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

(五)海关应当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条福州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是海关监管区域。海关应当在保税区设立机构,依法监管进出保税区的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的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获走私;编制海关统计资料,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保税区与非保税区(指中国境内其他地区,下同)的边界应具备完善的隔离设施。

保税区与码头之间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和必要的监管设施。保税区内运载货物的车辆必须经海关批准。

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物品必须通过海关指定的进出口,并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检查。

第四条保税区内只能设立行政机构和相关企业。

除安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

第五条保税区企业凭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六条在保税区设立国家限制和控制的生产项目,必须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董保利区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口的合理数量的自用物资、物品,只准在区内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运出保税区。

第八条进出保税区的人员携带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国家法律禁止出入境。

禁止携带物品进出保税区。

第九条拟销往非保税区的货物不得运入保税区,如有特殊需要,应报经海关总署批准。

第十条保税区企业应当建立有关货物进口、转口、加工、储存、使用、出口和销售的专门账簿,并定期报送海关核查。海关有权对保税区内的货物及相关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有关企业和行政机构应当无偿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海关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保税区内所有在海关注册的企业的货物、物品、财产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应向海关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及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