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有一个知识产权法的题目,是涉及商标权的案例研究。想请能做到的大神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1,合法。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二十九条:“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同日申请的,对在先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驳回。”在中国,商标申请是注册原则和在先申请原则。
2.合法。
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专利申请也是在先申请的原则。
3、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①一加饲料追溯到1998年4月,照片一直作为包装袋上的装饰。如果是1998年4月外观专利授权后在原范围内使用,不构成专利侵权,但要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2)一加饲料在外观专利获得授权后使用该照片,构成专利侵权。
4.诉讼和调解。
附:三家公司都侵犯了王哥的版权,都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