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被撤销了。三年后还能再起诉吗?

撤诉相当于不提起诉讼,可以再提起,但基于调解的诉讼不能再提起。只要在诉讼时效内,还是可以起诉的。

法律分析

撤诉后重新起诉的诉讼时效:撤诉后重新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撤诉裁定送达各方当事人之日起重新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其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是一个法律事实。就时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而言,时效导致权利消灭应是法律事实。时效期间不受当事人意愿的控制。在这方面,时效属于一个事件。(2)诉讼时效是一个强制期限。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变更或者提前放弃,所以时效期间是合法的。(3)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期间和事实的结合。诉讼时效期间必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相结合才能产生一定的效力,即没有一定的事实状态与之相结合,不存在时效效力。因此,时效法律效力的发生必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并存,才能构成法律要件。在这方面,时效是一个法律要素。(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法律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的法定期间,如支配权的取得时效、形成权的预定期间、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债权只有通过债务人的支付才能实现。如果请求人长期不行使权利,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具有督促请求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撤诉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诉讼,应当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除外;(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不予受理;(七)不准离婚、调解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