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盗版书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这是侵犯著作权罪。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盗版书通常是他人的文字作品,在刑法上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那么他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未达到3万元的,不构成本罪。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