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好的产品不写厂家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是,代理加工是指委托方提出产品设计方案,并享有该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受托方只是简单生产加工该产品,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产品的知识产权,也不得自行销售剩余的OEM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并相应地用中文标明;需要让消费者提前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限制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加贴标签的裸装产品,可以不加贴产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