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利用互联网公平使用教育资源的原则?
“合理使用”原则通常是指在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以学习、引用、评论、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科研、执行公务、展示、保存版本、免费表演等为目的使用作品。这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在不减缓信息传播速度和增加社会成本的情况下,加强对著作权的限制。
1976修订的美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定义是:使用任何方法复制各种资料,并将这些资料用于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包括课堂上使用的多个副本)、学术和科学研究,不违反著作权法。它允许教师、学生、学者和艺术家使用各种具有著作权法的材料,无需获得作者和出版商的许可,也无需支付任何版税,这对促进知识的进步和提高教育质量非常重要。
在教育领域,关于信息材料“合理使用”的相对一致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教育界使用著作权作品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即教育工作者有权通过可靠的渠道获得用于教学、学习、学术研究和个人学习的各种信息资料。
(2)在创造和学习过程中,教育者可以自由地使用信息。
(3)教育界在网络世界使用“合理使用原则”时,不应受到“授权”或“执行”等各种理由的干扰。
(4)教育部门在使用网络信息资料时,也有尊重著作权和著作权人的义务,即教育其所属机构和工作人员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和著作权作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