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农村?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工人、农民和城市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农民家园,让农民过上舒适的生活,才能让全体人民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支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期间,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大踏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和加强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三)稳步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受益;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国家的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议事要民主,不能强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需要引导和支持,而不是代替别人。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掉”的方针,以“多予”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突出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全国财政支农资金增幅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例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逐步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要把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土地出让金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取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农业科研中心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任用、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资源节约和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分类管理的途径,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助规模。鼓励各类农业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农业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水平。
(6)加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和包装标准化。鼓励商业企业、邮政系统等各类投资者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造连锁式“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经营和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跨省互通。
(7)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不断增加种粮收入,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合理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高产粮食科技工程,加快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建设,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产量、质量和生产效率。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食价格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资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建设。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养殖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中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有机结合,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多利益。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龙头企业补贴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用担保手段和担保方式,有效解决龙头企业购买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税收和登记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关联产业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项目,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畜牧养殖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油的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第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增加农民劳动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县城和在建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公共产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以兴县富民为重点,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完善金融服务,提升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流动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和完善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保护。逐步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所有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方式。认真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和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很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加强。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粮食直接补贴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要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模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搞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结构调整,拓宽贫困农民增收渠道。对缺乏生活条件的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异地扶贫。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率。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做好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强大型排水泵站技术改造,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 * *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做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固病险水库,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施用有机肥,全面提高土壤肥力。加大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力度,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改良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和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和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东北石漠化地区和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健全水电、矿业等企业环境修复和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修复和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努力加强农民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集中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应。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农村沼气建设的投资规模将大大增加。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广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沼气池的建设将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全国所有乡镇基本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村基本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加强广播、电视、电信等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工,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奖励、项目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按照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逐步纳入国家扶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治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安排资金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管理指导目录,重点解决农民饮水、道路、电力、燃料等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在资金、对象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为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免费住宅设计模式。引导和帮助农民有效解决畜禽舍混居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重视村庄安全建设,防范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应当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民居。本着经济的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改造房屋和设施,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增加农民负担,扎实稳步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8)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007年,这项政策在全国农村地区广泛实施。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基”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学校收费监管和规范,进一步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19)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农业技能,推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建立政府辅助、市场导向、多元化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类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6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大幅提高了补助标准,到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乡村医生实行补贴制度。建立适合农民收入水平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增加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预算,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支援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发文化信息资源享受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保护和发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方式,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支持农村业余文化队,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文化落后。
(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贫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保障措施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人烈士优待政策。积极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扶贫项目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农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树立先进思想和良好道德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障。
(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农业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机构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会减少。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加强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超编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以县为主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在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并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财政县管农村用”财政管理模式改革。各地要清理核实乡村债务。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欠税,完善涉农税收优惠办法,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对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乡镇五统筹”的费用全部扣除,农场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职能,转换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5)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县域内各金融机构都会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到当地,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应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确保资本金充足、金融监管严格、建立合理有效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各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法人团体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支持。
(26)统筹推进其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系,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方式、拓展安置渠道、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机制,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七、加强农村民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根据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的作用。
(28)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动力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完善农民自主筹资投劳的机制和方式,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各种新型社会服务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入%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