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电商谁来写?

电子商务是一门前沿学科,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我感到很荣幸。学习电子商务,就是要主要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广泛了解各种新思想,丰富自己的知识。而电子商务是依靠网络来发展的。所以,学习电子商务对我们网络专业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

通过两年多的学习,我对电子商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业和服务的网上交易,还涉及到社会生产从供给到需求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不仅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还可以加快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电子商务还包括企业内部的商务活动,如企业之间的生产、管理、财务和商务活动。它不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是买方、卖方、制造商和合作伙伴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现有系统开展业务的结合。

上课时,老师说电子商务的基础是企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根本目标是效率和效益。无论是传统营销还是电子商务,其目的都是为了盈利。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信息化。企业信息优势确立后,需要将信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主要措施有两个,一是充分利用信息研究市场,规划营销运作流程。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发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使企业能够接近目标群体,与真正的目标客户建立业务联系,从而实现与客户的语言一致。有了电子商务的营销窗口,企业可以用更多的方式开展各种信息服务。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电子商务理解为网上交易。从目前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网上交易在商品交易中的作用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肯定。然而,网上交易只是电子商务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过程,就像一个完整的商品流通过程一样,如果细分的话,可以分为商流、物流、信息流、币流四个主要组成部分,任何商品流通。现在看来,商流、信息流、货币流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有效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也可以在网上轻松完成。但这毕竟是一个“虚拟”的经济过程,资源的最终配置需要通过商品实体的转移来实现。也就是说,虽然商品流通的大部分问题都可以在线上解决,但却无法解决“物流”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出现了一些偏差,以为网上交易就是电子商务。这种理解的偏差在于,网上交易并没有完成货物的实际转移,而只是货物“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更重要的是,转让是伴随着货物的“所有权证书”的转让的货物的实物转让。只有在这种转移完成之后,商品的所有权才最终发生了变化。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转移靠的是拿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后,这种转移依赖于分配,网络无法解决。所以网上交易等同于电子商务,这是一种认知偏差,很容易把电子商务引入歧途。按照这种偏颇的认识来指导实践,必然导致现在大部分电商网站面临困境,甚至自我否定电商。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和现代物流相结合的产物。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经济是“新经济”的核心。网上信息传递和管理、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都是依托互联网的新型经济运行模式,也是网络经济的重要内容。

配送模式也是现代物流的一个核心内容,可以说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现代科学技术和系统物流思想的综合产物,与我们熟悉的“配送”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新经济的角度来看,分销是“零库存生产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零库存生产模式被认为是新经济中的一种新生产模式,也是本文反复提到的典型的新经济形态:电子商务等。因此,分配也应纳入新经济的体系。当然,配送对经济发展的意义不仅限于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它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手段。历史上使用的一般交付,发展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手段的高科技支撑的交付,也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许多国家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国外有一篇文章提到,“十年来,这种态度和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界普遍认为,分销是商业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手段。”

现在大多数人担心的是:能从网上买到正品吗?人们能在广告中得到电子商城的服务承诺吗?美国依法建立的商业信用正在艰难地推动着电子商务的时尚,而在中国商业信用严重缺失的情况下,谁还敢放心地去轻点互联网上的“购买按钮”?所以,那些想在电子商务上大干一场的企业,首先要带头杜绝一切假冒伪劣商品,包括商品广告中不切实际的承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必须与“烧假”同步进行。这样,人们在进入商务网站时会感到更加安心。作为一个电子商务的学生,一定要以真诚为销售目标,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目标,这样电子商务才能在中国更快更好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