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采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业务创新和创新成果的情况。四项指标采用加权计分方式,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不含70分)。

认证标准如下:

自主知识产权: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考察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质和量。

1.专家应判断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南的要求。

2、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I级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二类评估,按二类评估的知识产权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只能使用一次。

3、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间,有多个知识产权权利人时,申请时只能有一个权利人使用。

4.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在申请认定前取得的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付款收据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6、企业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此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成果转化能力:

最近三年平均每年科技成果转化需要5项以上,有可能得30分。

组织管理级别:

(1)制定企业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R&D投资会计制度,编制R&D费用辅助账;(≤8分)

(二)建立了内部科技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7分)

(三)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制度,建立了创新创业开放平台;(≤6分)

(四)建立了科技人员培养和深造、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考核奖励制度;(≤6分)

(5)开展面向公众的科学技术普及活动。(≤3分)

销售目标:

该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净资产÷第一年净资产+第三年净资产÷第二年净资产)-1。

销售额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用计算出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对照下表(ABCDE)评估得分率,将得分率乘以赋值计算出各得分,将两个得分相加,计算出总资产和销售增长指标的实际得分。

描述:

1.企业在会计年度内不产生销售收入或增长指标为负值的,按0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如果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则按0计算。

2.计算该指标的数据应基于经合格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