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出资吗

债权可以出资,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只要该债权可以估价可以依法转让,则可以出资,当事人以债权出资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债权出资之利主要在于有利于公司融资,而其弊端主要在于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有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和交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安全。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因此,在我国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根据法律股东可作为出资的仅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