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和增加新的职能
(一)管理行业、企业转入市级教育系统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二)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三)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和毕业证书的编制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教育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和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依法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合理布局和调整。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少年文盲,负责教育督导评估,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
(三)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教师资格认定;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献身教育事业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四)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办法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部门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市教育及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编制和分析;制定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五)统筹管理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就业安置指导,以及所属学校的教师调配。
(六)负责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市直学校教师工资的管理。
(七)统筹管理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招生计划的实施和考试组织。
(八)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大学毕业后继续教育和专业证书考试、学历资格考试,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审批、评估和验收。组织全市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系统广播电视函授等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实施并协调全市城乡职业技术教育。拟定全市城乡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评价标准,并负责指导实施。
(十)负责附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