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
法学教师主要由校内、校外、国外三类人员组成。现有专任教职工55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讲师18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34人;1外籍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6人,占专业教师的75%。国内兼职教授15人,国外兼职教授12人,实践科室兼职教师31人。基本构成了一支法学理论知识广博、欧洲法学背景丰富、精通国际交流能力、熟悉知识产权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学团队。
学院教师历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学会、中国科技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上海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研究所、中国欧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评委。德国洪堡学会会员、Gesellschaft Fuer rechts verleiching会员等重要学术岗位,形成了较强的学术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同济大学法学院秉承学校与德国、欧洲交流的传统和优势,形成了以知识产权、德国法与欧盟法、建筑与环境法为特色的教学和研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综合性、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