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一样,在权利人遭遇侵权时,可以通过仲裁、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司法救济的途径包括禁令、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在权利人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如果法院认为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可能对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者存在证据被毁灭的风险,此时,法院有权采取适当的临时措施,如责令停止相关行为、保全证据等。此外,知识产权的赔偿费用可以包括权利人为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如相应的律师费等。

在国际贸易环境中,知识产权产品可能在一个国家生产,然后通过边境进口到另一个国家,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边境措施。例如,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当权利人有正当理由怀疑可能进口假冒商标或盗版商品时,他可以向行政或司法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海关暂停放行这些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此外,在我国,知识产权权利人遇到侵权行为时,不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请求行政机关调查处理。这种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并行的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