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与实务指南及案例摘要。

新税法将为中外企业在中国市场平等竞争奠定坚实基础,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作为我国的立法实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一般都是比较原则。为了法律的实施,往往需要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或条例,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除附则外,仅有56条,对收入、扣除、资产税务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及金额、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细化和进一步明确。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授权立法,即“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一部行政法规可以规定下列事项:(1)为实施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职权事项。

据悉,新个税法公布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个税法的要求起草了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法制办后,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部委、地方政府、内外资企业以及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各方面的智慧和努力下,我们终于制定了100多项实施条例。2007年6月28日,国务院审议同意,并于2007年2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实施。我们认为《条例》的实施遵循了税收法定、科学规范、政策连续、国际惯例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了便于操作,符合税法确定性的要求,对税法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概念进行了明确的、可操作的界定,如实际联系、实际管理机构、公益性捐赠、非营利组织、非税收入、各种扣除等。;二是明确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要素——所得、非应税所得、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境外所得税抵免的具体措施以及具体税收优惠项目的范围、优惠方式、优惠目录和优惠政策管理措施;三是细化了重要的程序性规范,如特别纳税调整中的关联交易调整、预约定价、受控外国公司、资本弱化等措施的范围、标准和具体措施,征收管理中汇总纳税的具体措施等。

应该说,条例和税法的实施,加上同构性,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法制化的、现代化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继承发扬,符合国际惯例,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迄今为止我国税法建设最显著的成果和立法典范。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开辟一条广阔的道路,为我国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舒适的平台,更重要的是对我国税收法定主义光芒下的民主法治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满足会计人员、财税工作者和企业各行各业对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了解和学习的需要,编辑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实务指南及案例解答》一书。

这本书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及原条例》,公布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二部分为“条文解读和案例详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这一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法律原文,二是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三是条文解释,主要对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进行解释并简要介绍相关立法背景和新旧制度对比。四是案例详解,通过具体案例阐述和解释法律法规的内容。除了少数条文,本书对所有的法律法规都精心设计了案例。

第三部分为“新旧法规对比”,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基本结构和规定进行对比。

第四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附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准则》(节选)。

这本书有三个特点:一是条文解释深入系统。本书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基础,阐述了规定的基本含义、主要特点和适用方法,特别是从法律的规范性分析入手,对法律的条文进行了解剖分析,便于读者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内涵。

第二,案件操作简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直接适用于操作。为了体现这一特点,本书根据新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精心选取案例,详细讲解,便于企业财会人员和税务人员学习掌握和实际操作。这本书几乎对每一个条款都写了针对性的案例,这是同类书籍所不及的。

第三,比较新旧所得税法律法规。《一般法律解释》这本书就不列入新旧法对比了。本书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内在逻辑体系,对新旧法律进行比较,让读者一目了然,快速把握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基本差异。

本书组织了一支庞大的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作者队伍。他们是翟继光(中国政法大学)、易云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司原司长)、张晓东(莫萨克丰塞卡律师事务所)、赵灿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律师)、赵(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吕福田(福建省上杭县地方税务局)、郭欣欣(江苏省铜山县地方税务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启平(律师事务所)、窦慧娟(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张小龙(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河南省周口市地方税务局)、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广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矿业分会)、许(北京市宣武区委)、段。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著名高校的财税法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主要观点,以及直接参与《条例》起草的有关领导,力求将本书写成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最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