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起,深圳每年将什么定为人才日?

自2017年起,深圳将165438+10月1定为人才日。

长期以来,深圳人才工作的基础主要是以各种人才政策为主,缺乏一部更为全面、高层次、具有统领性的地方性法规。人才引进和流动在人才引进和流动方面,条例提出打破户籍、地区、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限制。

比如,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申请入户,配偶也可以入户;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深圳创业。

人才激励在人才激励方面,条例提出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单位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科技成果转化指南,制定本单位的奖励和报酬制度或者与科研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建立人才荣誉和奖励制度。

深圳人才情况如下:

1.新生/留学人员入户:国内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内,部分地区如黑龙江省)和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并在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通过学历学位认证,在深圳通过留学人员资格认证的人员)可“第二批”直接入户,无需体检和社保要求,为期半个月。

2.审批型人才积分入户:通过对个人学历水平、专业技能、社保缴纳、年龄等条件的综合审批,引进深圳人才入户。各种条件累计积分100分年龄在18-45岁之间。可以在深圳人才引进系统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