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申请专利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递交申请:递交申请时,需要同时缴纳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和申请文件,否则会产生滞纳金;申请提交后,USPTO会出具正式回执,你马上就能看到申请号等案件主要信息;另外,美国对理赔有特殊要求。如果有多次引用,将产生额外的官方费用:大型实体780美元,小型实体390美元,微型实体195美元。如果有多次引用,将不会被USPTO接受。因此,在进入美国阶段时,我们将根据美国专利法的要求对权利要求进行初步修改,以避免额外的费用。如果说明书、PCT检索报告或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现有技术,则需要制作id并提交给USPTO。如果不提交IDS,在未来涉及专利有效性时,如果被认定为“故意欺骗”,授权专利也可能无效;

2.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USPTO会发出正式的官方受理通知;

3.公示:经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或根据申请人要求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自动公布;

4.实际审核:一般在12至18月内出具审核意见。如果驳回,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给予答复。申请人可以请求延长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个月;一般美国申请会收到1-2的审查意见。如果审查意见无法克服,最终被驳回,可以选择继续答辩(通过的概率较低)或者提交答辩和RCE(有点类似于中评,但RCE是无限制的,USPTO会在缴纳正式费用后重新审查,流程与新案相同),或者请求上诉。

5、在审查过程中,如果部分权利要求可以授权,也可以先争取授权,未授权的权利可以提交继续申请(CA)继续与审查员争论。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增加新的实质性内容,可以提交部分继续(CIP),新增加的内容不享有母案的优先权。CA和CIP需要在母案支付授权费之前提交,官方费用与新案相同。授权后有单独的专利证书(在国内可视为独立专利获得相应的政府补贴)。

6.专利登记程序:经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