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庭属于什么级别?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诉讼已经越来越普遍,法院也越来越为大众所熟悉。每个人都熟悉自己所在的地方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一级的最高法院,这也是我们国家二审四级法院体系的常态。但也有一些特殊法庭(笔者在此不用特殊法庭的称谓,因为有些不是特殊法庭),是社会经济发展、历史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
下面文章逐一介绍我国现有的一些特殊法院,有助于你了解这些法院。
一.军事法庭
军事法院是军队设立的专门人民法院,由全军各级军事法办公室改制而成。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区级单位军事法院、集团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军事法院负责审理与军事有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同时,军事法院还主管军事司法行政,受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
由于军事法院的特殊性和所涉案件的独特性,军事法院本身是不对外开放的(一般设在军事区域),所涉案件一般不适合公开,所以很多人不知道,即使知道也没见过军事法院是什么样子。
笔者从没做过也没听说过有律师参与过军事法庭的案件辩护或代理工作,或许是因为其特殊性,不适合社会律师参与。
第二,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是专门处理海事案件的专门法院。受案范围为中国法人与公民之间、中国法人与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与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与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1)海事侵权纠纷;(二)海事合同纠纷案件;(三)其他海事案件;(4)海事执法案件。(五)海事请求保全案件。海事法院的管辖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海域和港口分布特点确定,不受陆地行政区划限制。海事法院与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审判工作受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监督,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上诉案件。海事法院对其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海事法院是中级法院,只管辖海事、海商案件(属于民商事范畴),不管辖刑事案件。海事法院实行三级两审终审制,没有基层建制。海事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地方高级人民法院。
目前全国共有11海事法院,分别是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
第三,铁路运输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由原铁路沿线专门法院发展而来,于1955更名为“铁路运输法院”。后来经过改制合并,减少了很多。现在的铁路运输法院有两级:中级和基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实行两审终审的四级制。
2012年6月底,全国17个铁路中级法院和58个铁路基层法院全面改制,与铁路企业彻底分离,划归地方法院系统。至此,铁路运输法院的“专业化”色彩已经大大弱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2年8月发布的《关于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若干规定》,现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等领域的民事、刑事案件;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也可指定本辖区内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导致现在各地铁路法院的管辖范围五花八门,不仅限于铁路案件;除了跨区域设置的特点,铁路法院的专业化也几乎消失了。
四、农垦法院、森林法院、矿业法院、油田法院。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成立了农业、林业、矿业和油田法庭。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农林矿油田法院转变为地方法院,完全以农林矿油田行政区域规划更名(如辽宁省辽河人民法院前身为辽河油田法院,东营市东营人民法院与胜利油田人民法院合并)。即使个别农垦法院、矿区法院、林区法院保留原有名称(如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双鸭山林区人民法院、石家庄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山西阳泉矿区人民法院等,),他们和地方法院没什么区别。这些法院的案件类型与地方法院相同,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动词 (verb的缩写)金融法庭
金融法庭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国家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设立的,一般设置在国家或地方金融中心。金融庭属于中级法院级别,管辖涉及金融的民商事案件和一审行政案件,以及部分涉及金融判决的上诉案件,不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全国唯一的金融法院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于2018年8月20日。主要管辖应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一审金融行政案件,以上海市为被告或第三人为第三人的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履行职责有关的一审金融民事案件和金融行政案件,以及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金融民事案件。
有些地方虽然没有金融法庭,但法院里有金融法庭,比如南昌、江西、杭州、浙江、深圳、广东、北京。
不及物动词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而设立的审判机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不局限于地方设立,而是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主要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不审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七。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也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应运而生的。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学习和消费的重要载体,网络经济蓬勃发展,促使互联网法院的出现。
互联网法院对全市辖区内特定类型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审判模式,推进起诉、调解、立案、审判、判决、执行等诉讼全过程。创新符合互联网审判的程序规则,建立各类案件的规范化、智能化审判模式。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发挥跨区域审判优势,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三个互联网法院,分别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和杭州互联网法院。
八。其他人
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吸引投资,开辟了一些经济开发区或者旅游景点,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了一些相应的法院。例如,近年来,我国涌现出30多个开发区法院(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等。);1994 165438+10月,四川成立科学城人民法院(后改为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1995年6月,湖北在宜昌市设立三峡坝区人民法院;2009年8月,江西成立庐山人民法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