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收费标准
二审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累计交纳;(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1亿孔泉奖元的部分按0.5%支付。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土地亩数或价格没有争议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知益特弯和海事行政案件各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诉讼费。本办法规定的免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安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