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的“税收政策”有哪些内容

◆税制和主要税率

目前,老挝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企业和个人与老挝国内企业和个人缴纳相同的税收。老挝* * *有六个税种,其中间接税包括营业税和消费税,直接税包括利润税、最低税、所得税、手续和服务费。经老挝国会批准,增值税制度改革从2009年6月5438日+10月65438日+0日开始实施。

主要税种及税率:

营业税是指个人、法人或机构在老挝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按比例缴纳营业税(部分免税商品除外)。支付比例一般为5%和10%,但出口货物免征营业税。

所得税老挝政府规定,工资、劳动力成本、动产和不动产收入、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为30万基普,30万-654.38+0.5万基普为5%,654.38+0.5万基普,400万基普和400万基普为654.38+00%。外国人按总收入的10%征税。

利润税按应纳税利润的35%征收(6000万基普以上)。

红利税公司股东年终必须缴纳红利税,税率为10%。

最低税生产单位每年需缴纳最低税,即年收入的0.25%。

增值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要额外缴纳产品进项价10%的增值税。

◆关税政策

老挝政府于1994年2月颁布实施了《统一制度和进口关税商品目录》, 2005年5月颁布实施了《海关法》, 2006年10月颁布实施了《商品进出口管理法令》,对海关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海关法》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禁止种类、报关、纳税、仓储、交付货物、通关、海关单证管理、报关单审核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老挝关税分为五种不同税率:自主关税、协定关税、优惠关税、优惠关税和零关税。

◆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老挝在税收、制度、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和便利等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①在老挝销售的进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可享受减免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即进口经有关部门认证批准的原材料,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营业税;进口老挝有但数量不足的半成品,5年内可按最高正常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营业税;对老挝有关部门证明并批准进口但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的零配件,可按《东盟统一关税目录》中的税率征收零配件关税和消费税。

进口原材料、半成品和加工后销往国外的成品,可享受免征进出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③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批准进口的设备和机器零部件,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4)老挝没有或有但经老挝计划投资部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未达标的固定资产,可免征第一次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⑤老挝计划投资部或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车辆(如卡车、推土机、货车、35座以上大客车及部分专业车辆),可免征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地区优惠政策:老挝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投资优惠政策:根据老挝投资法(草案)的规定,老挝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利润税优惠:在一类区(无辅助设施的偏远地区)投资,按项目类别可免征利润税4 ~ 10年;二类地区(指有一定辅助设施的地区)的投资,可按项目类别免征利润税2 ~ 8年;根据项目类型,三类地区(指辅助设施较好的地区)投资可减免利税1 ~ 6年。

其他税收优惠:利润用于扩大再投资的,可减免下一年度的利得税;进口项目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和车辆,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用进口料件加工的出口产品可免征出口关税。

投资项目优惠待遇:老挝政府对一些优先发展的产业采取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比如投资医院、学校等项目,可享受场地使用租金优惠和额外5年利税减免政策。

此外,企业还可以获得以下四个好处:

(1)在减免利得税期间,企业还可以获得免征最低税的优惠待遇;

(2)利润用于扩大经批准的业务的,免征年度利得税;

(三)直接用于生产老挝没有或者不足的车辆零部件和设备的原材料以及用于加工出口的半成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税款;

(4)出口产品免征关税。

对用于进口替代加工或装配的进口原材料和半成品,可获得关税减免和税收减免优惠;经济特区、工业区、边境贸易区和部分经济特区,按照各区的专门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