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认同的常见问题

当企业拥有多个产品时,选择的主申报字段与优质产品中的主产品字段不一致。

建议:应用领域由企业技术部门决定。很多优质产品可以选择不同的领域,但应用的主要领域要与企业主要核心产品的领域一致。

问题:

(1)职位不明确:企业科技人员名单中科技人员所在部门和职位不明确,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为科技人员;

(2)数量差异大:人力资源表中的总人数与纳税申报表中的员工人数相差太大;

建议:在科技人员名单中明确部门的岗位信息,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人员数量基本一致。

问题:

(1)当年授权:当年申请或授权所有知识产权;

(2)集中申请:知识产权大量集中申请,尤其是所有知识产权都集中在一年中的一个时间段;

(3)关联性低:企业申请的知识产权与R&D项目关联不紧密;

(4)非所有者: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不是企业本身,而是法人、主要科技人员等。;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不是R&D团队的成员;

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相关知识产权被降低的风险。

建议:根据R&D项目进展,每年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与R&D项目核心内容强相关;申报时,企业应确认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为申报企业。

问题:

(1) R&D不规范:企业R&D活动不规范,与R&D组织管理体系不符;

(2)报告不规范:提案中R&D内容不具体,缺少预算、R&D目标、技术指标或与R&D内容不对应的技术指标;验收报告缺少决算报表,与项目建议书R&D内容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不对应。

建议:在日常运作中规范R&D活动,按照R&D组织管理体系对R&D项目从立项、实施、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定期归档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和验收报告应包括预决算内容,并特别关注项目中的R&D内容、技术指标等关键内容及其对应关系。

问题:

(1)科技成果相似性:科技成果中存在大量相似的成果(像同一技术的不同版本),可能导致成果转化数量减少;

(2)直接转化:转让、受赠、受让的知识产权不经消化吸收直接转化,没有R&D过程;

(3)证明材料不足:缺少反映转化产品知识产权作用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名称、合同中的产品名称、发票名称与PS产品名称差异较大。

建议:科技成果整体转化的逻辑关系为:企业发起R&D项目→R&D期间产生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根据重大技术形成产品并产生销售。同样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不同的产品只能算是成果转化,转让专利时要预留一定的时间进行二次开发。在签订合同或开具发票时,建议记下产品型号或特点,以便在审查时容易识别为优质产品。同时,出具的优质检验报告应与优质产品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相对应。如果检验要求与国标不一致,可以先制定企业标准,为后期有效的检验报告提供依据。

问题:

(1)脱离实际:企业制度过度模板化,与实际不符;

(2)验证不足:企业只有体系文件,但缺少体系实施过程的证明材料或实施证明文件与体系内容不一致,因此验证力度较低;

(3)更新不足:管理体系多年未更新,与企业实际管理状况脱节。

建议:制度应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或鼓励企业的R&D行为,并在制度中确认实施证明文件的内容。随着企业实际管理模式的改变,系统也应该更新以适应最新的情况。

问题:

(1)费用归集不合理:企业未单独设置R&D费用账户,R&D项目费用归集不合理可能导致部分R&D费用被冲减,导致R&D费用比例不符合要求;企业委托的外部开发费用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未按80%计算;

(2)差异说明不具体:专项审查、年审、决算中的R&D费用不一致,没有合理的说明或解释。一般只写收款口径差异的原因,不一致的说明不直接放在审计报告中;

(3)优质产品比例不达标:企业贸易收入或补贴收入较多,导致企业优质产品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

(4)产品收入不满足:优质产品收入比例虽符合要求,但主要产品收入比例未达到50%,即不符合高等级申报的必要条件;

(5)重要数据不一致:审计报告中的总收入与税务口径采集的数据不一致。

建议:加强财务规范化,特别关注优质产品归集范围、R&D人员工资、折旧分配比例、R&D费用结构的合理性,审计报告应与税务系统归集的总收入数据一致;对R&D费用在专项审查、年审、决算中不一致的说明应放在《R&D专项审查报告》正文中,说明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明确。

问题:

(1)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年度审计报告上传上报系统附件缺少财务报表;

(3)年度审计报告中重要数据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存在差异,但没有合理说明;

(4)企业修改纳税申报表中的数字,但没有税务部门印章。

建议:企业应与审计事务所充分沟通,避免审计报告中出现“保留意见”字样;对于年度审计报告中的重要数据,如果期初和期末数据存在差异,应当有相关的合理说明。同时,企业审计报告中的关键数据应与税务确认口径和关注事项相对应。税务认定口径数据与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不一致的,还应出具不一致的合理说明;如果纳税申报表中的数据被更改,更改的边缘应由税务部门盖章后才能被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