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乡村组织的振兴
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配套措施,完善投入保障体系,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财政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和总量持续增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民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利益。
第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依法划定禁止畜禽养殖区域,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培育和提升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实现农业转型升级。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以我为主、立足国内、保障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流通和储备体系,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和口粮绝对安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第十五条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保护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投入品等领域创新,促进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国家完善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成果产权制度,激发农业科技人员的创造能力。
第十七条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有利于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鼓励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农民合作社等创新推广方式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