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科技局申请科技项目的科技资金。科技局要求有查新报告。我该怎么办?

百度是地方科技部认定的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科技查新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科技部制定的《科技查新规范》。为保证科技项目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更及时有效地完成科技项目查新报告,请查新委托人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为使查新委托顺利进行,向中心提出查新要求的委托人应熟悉委托的查新项目,或项目组成员,或熟悉项目技术内容并能说明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2.请查新委托人真实、完整、准确地向查新机构提供查新所需的下列信息:

(一)查新项目的科技资料和技术性能指标资料(附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如研究报告、开发报告、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样品、用户报告等。

(2)研究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和/或申请的专利。

⑶参考检索词,包括查新关键词(包括标准词、同义词、缩写词和相关词)、分类号、分子式和化学物质注册号中英文对照。

(四)委托人已掌握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

(查新中心保证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上述信息不会用于查新以外的任何目的,查新委托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查新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请查新委托人认真逐项填写查新委托书,明确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并从网上提交电子稿件。项目新颖性是指具体技术概念的创新性,描述新颖性的内容必须是现有技术概念所表达的单独的技术内容,而不是简单概括的整体特征或特性,甚至是项目的全部内容。委托人一旦确定要填写的内容,即视为与查新单位达成了查新协议。任何与查新委托有关的文字不得更改,否则,委托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查新人员将根据《查新委托书》的内容进行检索分析,并出具查新报告。

4.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人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查新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书中写明保密协议,否则查新机构不承担保密责任。

5.查新人员应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委托人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和术语。

6.在查新过程中,当查新人员提出有关查新项目的未知问题时,请查新委托人当面给予正面回答和及时沟通,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选择和对比,以保证查新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7.查新委托人不得干预查新活动,不得对查新人员施加倾向性影响。

8.查新中心提供查新报告的正常时限为7-10天(节假日除外)。如果查新委托人同时委托多个查新内容(包括具有多个查新点的同一查新项目),可以超过完成时间,具体完成时间由查新人员根据工作量和查新委托人确定。如果查新委托人打算提前获取查新报告,需要与查新人员协商,可以加急。

9.委托异地查新时,请要求查新委托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详细、具体、明确的查新请求和必要的资料。

10.查新服务实行有偿,查新项目确定后,查新委托人必须先支付查新费;一旦委托人完成查新报告,查新协议即宣告终止。一年前的报告就不查了,只能再查。

11.查新项目已经委托并完成网上检索工作时,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的,应当支付计算机检索费和一半的查新费作为检索查新的补偿;如果此时查新报告已经完成,则委托人必须支付所有费用。

12.查新委托人对查新过程或结论有异议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