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360纠纷的诉讼战

起诉

2010 10 6月14日,腾讯官方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

初审

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奇虎赔偿40万元。

二次接续

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终审判决: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三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三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三公司需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起诉

2011年8月,腾讯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奇虎360公司“扣扣保镖”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诋毁、破坏、篡改腾讯QQ软件功能,通过虚假宣传鼓励、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服务插件,屏蔽原告客户广告,将其产品和服务植入QQ软件界面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索赔654.38+0.25亿元。

初审

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宣判后,奇虎公司发表公开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并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次接续

2013 13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4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起诉

2012、11年10月,奇虎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指控腾讯公司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

初审

22065438+200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例认定即时通讯领域垄断行为的判决。

奇虎公司表示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索赔经济损失654.38+0.5亿元。

二次接续

2013 165438+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审判持续了整整两天。到庭审结束,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仍互不相让,坚持各自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电台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了庭审过程,引发社会关注。据悉,这是首次以“全媒体”形式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民事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最新举措。

2014 10 16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作出终审判决。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腾讯旗下QQ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持续四年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据了解,这起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案件,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金额最大、在全国影响重大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