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知识产权强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完成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制度变迁之路。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短短12年,不断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构建了中国特色、体系完整、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执法,开创了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新局面。
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促进了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以专利申请数量为例。近年来,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长迅速。2013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82.5万件,同比增长26.3%。全年审查专利1,31.3万件,同比上升4.6%;专利审查周期稳步下降,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缩短至22.2个月。截至2013年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103.4万件,同比增长15.4%。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项下国际申请22924件,同比增长15%;超过7万件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同比增长4.6%;全年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1561件,颁发证书1612件。中国已经进入知识产权强国的行列。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在促进经济转型中的作用凸显。针对这一新特点,我们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作用。一方面着力深化各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管理程序,不断扩大人员规模,提高专利审批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各类专利项目与产业促进试点相结合,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健康发展,发挥专利对产业的导航功能,帮助市场主体实施全球专利布局,努力提升我国产业地位。2012年,华为和中兴在专利申请量上分列全球第一和第三,显示出强大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这两家企业主要受益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全国首批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业。在过去的10年里,华为投入了130亿元的R&D费用,而中兴则在国内企业中率先尝试发明了专利资产管理,开创了中国通信企业向跨国通信巨头授权专利的先河。正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鼓励下,中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他们正在聚集成为中国经济力量的中坚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实践证明,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激励创新的政策工具,不仅是国家储备创新战略资源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赢得未来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制高点。当前,我国应从自身发展阶段出发,加快完善有利于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政策,努力实现创新投入和创新回报的良性循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强国梦提供坚实基础。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追溯历史,世界大国的崛起都与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但是,早期的知识产权其实是一种特许经营。通过授予市场专有权,国家鼓励国内企业不断创新,以赢得国际竞争优势。1624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用立法取代了君主授予特许权的传统,打破了封建社会长期的技术封锁,促进了技术交流和传播。正是受到这一体系的启发,英国率先发动了工业革命,成功实现了大国崛起。
自上世纪以来,美国基于全球战略,将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其经济稳定发展和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的关键动力。在国内,美国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统筹知识产权事务,修订美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体系,促进联邦和州政府机构间的合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支持,提高管理能力鼓励创新。在国际上,美国将知识产权国际立法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体系转变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WTO)体系,将知识产权与对外贸易捆绑在一起,导致知识产权保护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同时,美国以《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的制定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执法,保持其在世界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的主导地位,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知识产权新秩序,并借助其二战后的国际霸权进一步巩固其超级大国地位。
在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杠杆作用,是后发国家的必然选择。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企业就是侵犯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的焦点,如TDK、索尼、东芝、日立等跨国公司,往往是美国“337调查”的目标。而日本企业依靠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和创新,经历了最初的违约诉讼,再到积极应诉,再到积极在美国申请专利,防止或避免被调查。如今,日本公司已经开始依靠知识产权的力量,反过来频繁起诉假冒其产品的美国公司。借助知识产权保护,日本突破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封锁和制裁,逐步成为知识产权大国,实现了从制造业的底层向高附加值的价值链顶端的演进。近年来,韩国作为技术跟进成功的典范,成为知识产权强国之一,逐步实现了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以建设世界一流国家为目标,印度也在实施全球知识产权战略,倡导建立国际知识产权新秩序,并在发展中中国家中崭露头角。
目前,中国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中。在这一关键时期,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在降低,创新日益成为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相比,我国自主创新的现实还远不尽如人意,关键技术自给率低,高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不高。虽然在少数科技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整体上仍属于技术进口国和模仿国的事实不容忽视。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是我国经济的最大软肋。总结世界大国崛起的经验,依靠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动,从而引导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是这一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任务。
第三,从国情出发,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总体上看,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要成为知识产权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入手。
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基本形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创新实践的需要,完善各项制度,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要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间高层磋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协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政策的平衡,着力构建专业化、系统化、公平化相结合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分工合作的多层次保护方式,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应从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入手,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着力改善知识产权环境,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保护政策的协同效应。
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必须与国家产业、科技、财税政策紧密结合,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回报的良性循环,使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在创新中迸发出来。因此,要深刻认识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自主创新的内在要求,依靠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专利信息的利用,注重在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活动中加强专利工作,增强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通过税收、财政、金融等政策引导,促进企业建立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提高专利布局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识产权信息;积极构建公平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秩序,逐步实施统一的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活跃交易市场,提升交易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进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引导企业制定贯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运用、保护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与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发、资本运营、经营战略紧密结合,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应用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现行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主要体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有些方面不利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深入研究现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根本目标,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扩大影响力,增加话语权;完善我国与外贸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尽快制定并实施相关具体规则和措施,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国内保护、边境保护和海外保护的统一协调机制,尽最大努力为我国商品出口创造更加有利的内外环境;立足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权益,积极推进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增强在双边和多边贸易投资谈判中的话语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完善。
加快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等问题不断暴露,在国际竞争中屡遭重创。为此,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海外援助中心,在政府、海外机构、中介组织、企业、专家学者之间形成有效的联动维权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境内外权利人的沟通协调,从建立企业海外维权热线入手,加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服务平台,引导我国企业在海外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推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险,建立知识产权海外诉讼风险基金,投保包括专利诉讼在内的法律费用,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培训,为中小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提供便利指导,帮助其克服法律障碍,避免专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