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屋收费
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财产证明是继承或赠与的,按照受赠人收取的总额收取。
2、不足10000元的,按1%收取,但较低者收取10元。
3、1万元,按2%收取。
房地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与房地产有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虽然房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要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规避很多风险,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动产公证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不动产买卖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动产继承、不动产赠与、不动产侵权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产权确认、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涉外及港澳台房地产事务的公证。
办理房地产公证时,公证处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1.本合同所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数量、质量、附属设施和使用面积;
2.房屋买卖价款的金额、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
3.买卖房屋的交付时间;
4.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及相关手续的协议;
5.双方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6.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签字时间,包括拟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按揭的负担。
综上所述,在公证处公证的房产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文章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和办理其他公证服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存款的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3)民事协议证明;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件、知识产权享有、转让、使用许可证明;
(六)公证保管遗嘱,核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七)财产清查、清算、评估和毁损评估的证明;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九)保管文书,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办理与公证有关的登记、认证,起草、修改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