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制定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

广东正在制定中国第一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165438+10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条例修订草案第***28条对加强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服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广东地理标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政府应定期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

地理标志是产品原产地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十四还是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计划,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运用?十四还是五?规划等文件已经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专项立法。目前,广东正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示范省,广东有必要制定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条例。

?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广东地理标志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无法解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立法重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申报和光保护?、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地理标志知名度差、市场竞争力不足。

根据条例草案修订稿,地理标志是指产品来源于特定区域的表示,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区域的自然因素或者历史文化因素决定。

同时规定政府定期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强调政府制定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责任,细化宣传推广和品牌创建措施,从产业技术创新、产业管理、产业融合发展、产品贸易、金融支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对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作出明确规定。

地理标志的全链条保护

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申报和光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质量控制、日常监管、标准制定和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规范了地理标志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有利于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加快形成全链条保护。

条例修订草案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方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加强申请标准、检验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范围、质量特征、标准符合性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条例草案修订稿还分两段规定了与地理标志有关的禁止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特殊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者不得在保护公告原产地范围以外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特殊地理标志,不得在保护公告以外的产品品种上使用特殊地理标志。

推广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出门?

广东省特色农产品种类丰富。目前,共有16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779家地理标志专业企业,10个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保护名录。

为了推广更多的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出门?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省、地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销对接。同时,政府应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储存、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和展览服务平台开设地理标志产品在线专区,拓展地理标志产品的贸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