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诉讼之后,微信会放开抖音链接吗?
阿里巴巴违反《反垄断法》被巨额罚款之后,抖音诉腾讯反垄断案将是下一阶段的风向标。目前,该案正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抖音主张,当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时,会被微信和QQ限制,这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腾讯则在不同场合回应称,屏蔽抖音是出于内容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的考虑,这也是自己的合法商业利益。
不过,在作者看来,微信是否应该放开对抖音的屏蔽,其实不是本案的关键,甚至对于腾讯来讲,如果后续诉讼进展不利,这未必不是一个可以让步的点。本案的重点和难点,还是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上。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影响更大
在抖音诉腾讯反垄断案中,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处于基础地位。
也就是说,就算屏蔽链接最终被法院认定违法,只要腾讯能够证明微信和QQ没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也不会被认定为“垄断”,只属于一般的“不正当竞争”,对应的法律责任和影响都相差悬殊。
相反,如果最终被认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那么不只是屏蔽链接,腾讯公司的很多其他行为也可能面临反垄断风险,涉及都范围远不止这个一个案件。
另外,从应诉的角度,屏蔽行为相对清晰,在当前监管大力倡导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腾讯很难找到充分的理由,来证明屏蔽抖音是正当的。
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要复杂得多,从“相关市场”的界定开始,就涉及到非常复杂的经济和产业分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辩护的空间也更大。
以当年的奇虎360案诉腾讯QQ反垄断案为例,虽然法院并没有认可腾讯“二选一”行为的正当性,但认为其“不构成市场支配地位”,所以最终胜诉的还是腾讯。
“内容安全”和“数据安全”难以解释区别对待
其实,从腾讯为屏蔽行为辩护的理由也可以看出,相对于市场支配地位,他们对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认真对待。无论内容安全、数据安全,似乎都给的比较随意,不像是辩护的重点。
如果未来诉讼进展不利,腾讯很可能会像当年停止对360安全卫士的二选一一样,解除对抖音的屏蔽,集中力量避免被认定为垄断。
首先,所谓内容安全,主要指的是对各种有害信息的防范,如色情、诈骗等内容。
微信当然可以基于内容安全的考虑,对自己平台上的违法内容进行处理,但这种处理的对象应该是特定内容,而不是来源,除非对方是个非法网站。
但包括抖音、西瓜视频在内的很多被微信屏蔽的内容平台,都是合法网站,并且因为规模较大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一般的网站相比,在内容安全方面甚至更加安全。
这些被封禁的内容,基本都属于符合我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内容,甚至绝大部分是抖音上主流媒体、政务号发送的爱国主义和正能量相关的内容,解除链接屏蔽有利于这部分内容的传播,并不会涉及到内容安全的问题。
而且,现在微信没有封禁的快手、视频号、拼多多、京东等网站的内容类型,和抖音相差无几,微信对他们开放直接跳转,也没有出现内容安全的问题。就同一类型内容解除屏蔽会造成内容安全的说法,显然并不成立。
相比起内容安全,数据安全问题确实更有正当性,如果真的存在,可以成为屏蔽的理由。
但是,微信的海外版WeChat却没有屏蔽抖音的海外版TikTok。如果不屏蔽抖音的就会威胁数据安全,那么为什么在海外就放开了呢?
类似的,如前所述,微信封禁的抖音、西瓜视频等链接,与未封禁的快手、京东、腾讯视频等视频内容链接属于同一类型。同样的链接内容,为何抖音的链接内容跟数据安全有关,而快手、京东、腾讯视频等链接内容跟数据安全没有关系?可见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只是一个商业竞争中的策略和工具。
此外,微信还封禁了用户一对一的聊天过程中的抖音链接,这一分享行为是用户主动发起,主要目的也是方便用户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却被声称威胁到了微信的数据安全。要想证明这一点,腾讯需要证明具体可能受到侵犯的数据安全细节,难度同样不小。
解除屏蔽是大势所趋,未必不利于长远利益
事实上,屏蔽其他平台链接的行为,只是互联网行业野蛮发展时代的竞争手段。随着行业的逐步成熟和国家变得重视,最终将被纳入竞争法的调整范围。而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的出行,其实有利于所有企业的长远利益。
这个背景,也是作者预测腾讯可能解除屏蔽的一个重要理由。
毕竟,法律只保护正当、合法的商业利益,微信因歧视性屏蔽抖音链接而获得的商业利益,完全可能因为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的“恶意不兼容”条款,被视为不合法、不正当的商业利益,因为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微信这样拥有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0亿的占支配地位的大平台来说,设置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平台规则,本应该成为作为基础设施平台的义务。这其实也更利于微信本身的生态和用户体验。
因为屏蔽抖音链接,对微信其实没有好处。在这个过程中,微信其实是被当作了竞争的工具,受益的是视频号、快手等腾讯旗下的其他公司和产品。背后暴露的,是腾讯公司既是平台本身、又是平台内的竞争者这一双重属性带来的自身冲突。
查阅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发出的反垄断《行政指导书》就会发现,监管已经对互联网平台提出了要相互破除壁垒、互联互通的要求,其“指导”的对象,当然不会只是阿里巴巴一家。
如果放开屏蔽,微信这款产品将获得更大的内容空间,其用户使用时长或许会进一步提升。但对视频号和快手等而言,将不得不和抖音回到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
希望这种压力,能让彼此都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