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流程
一、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应当预交鉴定费,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的鉴定申请经法院批准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证据明显不足。
(四)其他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5)有瑕疵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司法鉴定的委托与接受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时,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的鉴定资料包括检验资料和鉴定数据。检验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验和非生物检验;识别数据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的与识别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鉴定事项用途和鉴定要求。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2.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根据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分类
司法鉴定具体分为:文件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痕迹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视听资料司法鉴定、法医病理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可以做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去司法部网站或者各地司法厅(局)网站查询。
综上所述,我已经介绍了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程序的相关内容。法医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可以帮助法院做出更加清晰公正的判决,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果不了解,建议咨询律师。